2015年8月20日,保監會正式下發《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個人稅優優惠型健康保險(簡稱“個人稅優健康保險”)將採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醫療保險不設定免賠額,且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保費支出於每月工資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每月200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稅優健康保險試點
- 頒發時間:2015年8月20日
- 發布單位:保監會
2015年8月20日,保監會正式下發《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個人稅優優惠型健康保險(簡稱“個人稅優健康保險”)將採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醫療保險不設定免賠額,且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保費支出於每月工資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每月200元。
2015年8月20日,保監會正式下發《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個人稅優優惠型健康保險(簡稱“個人稅優健康保險”)將採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醫療保險不設定免賠額,且...
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個人稅優健康保險”)健康發展,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關於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56號)等法律、...
一、關於試點地區問題 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試點地區為:(一)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二)河北省石家莊市、山西省太原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遼寧省瀋陽市、吉林省長春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江蘇省蘇州市、浙江省寧波市、安徽省蕪湖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東省青島市、...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5〕126號),現就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有關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支出,可以按照財稅〔2015〕126號檔案規定的標準在個人所得稅前...
《關於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是2015年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三部門發布的關於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保監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
個人稅優健康險是中國人民健康保險公司簽發的首單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於2016年3月4日開賣。社會背景 國內健康保險市場呈現快速發展態勢,2012-2015年,中國健康險保費年複合增長率高達40.86%,其中2015年增速高達51%,遠超過同期財險、壽險、意外險的年複合增長率和增速。產品上市 2016年3月4日,中國人民健康保險...
.1 2018年的中國健康保險業 於瑩 武曉明 沈浩/001 一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的發展沿革/002 二 總體情況/003 三 業務狀況與特點/007 四 業務創新、服務創新及其與健康產業鏈整合/017 五 發展趨勢展望/026 六 政策建議/028 Ⅱ 市場報告篇 .2 我國大病保險和個人稅優健康保險發展再認識 閻建軍 ...
試點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 2018年4月,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對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進行有益探索。中國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