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法律館庶務處總辦

修訂法律館庶務處總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修訂法律館庶務處總辦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清朝
  • 職責:掌庶務處一切事宜
修訂法律館庶務處總辦,官名。清末修訂法律館屬官。光緒三十三年(1907)設。定額一人,奏補。掌庶務處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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