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意圖,英美信託法上的概念。是指財產委託人將信託財產授與受託人時確定的,意欲通過受託人而實現的財產使用目的,它指明了受託人信託財產權的內容及其限制性條件。信託意圖是構成信託的基本要素。在私益信託中,如果沒有信託意圖或信託意圖不明確,以致無法確定當事人間的信託權利義務關係,則不構成有效信託而屬於財產贈與;在信託意圖已經實現或不可能實現時,信託關係將歸於消滅在公益信託中,如果信託意圖主旨明確而某些內容含混時,可依法成立推定信託。
在信託意圖已經實現或不可能實現時,可依“力求達意原則”變更信託條款。
美國是信託業最為發達的國家。無論是信託資產的規模,還是信託產品的豐富,抑或是監管體系的完善,美國信託業都處於遙遙領先的地位;美國是當今世界信託業最為創新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