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環境

信用環境

信用環境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個人之間,以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信任關係與信用程度。信用環境是一種普遍的經濟關係,性質是行為主體守約遵規。信用關係作為現代社會生活中一種最普遍的經濟關係,蘊含著行為主體守約遵規、信守約定的道德意識及道德規範,體現著行為主體自覺、主動履行承諾或踐行約定的道德品質,因而信用關係時時交織著倫理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用環境
  • 屬性:普遍的經濟關係
  • 性質:行為主體守約遵規
  • 特徵:信守約定的道德意識
信用環境的倫理特徵,信用環境的倫理價值,信用環境的現狀,信用環境問題的對策,最佳化信用環境的對策,

信用環境的倫理特徵

信用環境是在信用制度的保障下,通過信用主體信用行為的實施並在一定的信用關係條件下形成的。在信用環境中,信用主體的信用道德觀念具體化為各種信用道德行為,信用道德行為的發生必然產生人與人之間誠信的道德關係,道德關係的形成推動了信用交易行為的發生,由此使信用環境的倫理特性彰顯無疑。因此,從倫理意義上講,信用環境是指由市場經濟主體的信用道德觀念和信用道德行為在市場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各個經濟環節中所表現出來的履行信用契約的狀況。它是各種信用互動關係及制約因素的總和。因而從社會倫理的角度加強對信用環境的理解,不同於以往從經濟學、管理學和金融學角度對信用的考察,突出反映了信用環境的社會倫理屬性。
第一,從一般意義上講,信用環境具有社會道德心理特徵,道德心理活動是信用環境形成的內在機制。
在市場經濟活動中,能否形成良好的信用環境關鍵在於市場主體能否在心理上首先認可和遵守市場經濟的交易制度和秩序,這種認可表明了市場經濟主體重視信譽、注重形象、彼此尊重、誠實守信的道德內涵。信用作為一種約束人們行為的道德準則,體現的是人們的價值觀和倫理理念,由此所構成的信用環境給人們帶來心理上的信任感和安全感。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強調以是否有信任及信任的程度等心理現象來判定信用環境的好壞。在信用環境中,人與人之間的誠信可以通過各種道德心理活動表現出來,成為信用環境形成的內在機制。具體來說,這種道德心理首先表現為一種仁愛之心,這是一切道德行為的基石,也是誠信之德的內在基礎,具有仁愛之心的人具有對他人深切的同情和關切之情,不會說謊騙人,更不會靠坑蒙拐騙來危害社會和損害他人。其次,要有責任心。責任是一切道德價值的源泉,是一切道德價值的真正基礎。“人,每一個在道德上有價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擔,沒有任何承擔、不負任何責任的東西,不是人而是物件。”責任心總是與義務感、內疚感等道德情感相聯繫的。在信用環境中,如果市場主體都能自覺地把講誠信視為自己的一種責任,一旦失信就會因未盡責任或義務而感到內疚,從而在其內在精神和意識上進行反省,促使主體抑制與道德義務和責任相衝突的行為動機,就能為信用環境有效運行提供內在心理機制上的擔保。最後,要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的羞恥之心。羞恥之心可以構成一種強烈的自我行為的約束與自律或是自我道德修養的促動力。很多矇騙欺詐、背信棄義的行為之所以頻繁發生,很大程度上在於一些人的羞恥心的嚴重缺失。知恥之心是構成信用環境的一道堅固的倫理屏障。
第二,信用環境主體的信用倫理理念是構成信用環境倫理特性的主觀因素。
信用環境的倫理構建離不開個人、企業和政府及各類社會組織形式。信用建設,政府當先,企業是信用建設的基礎,公民是信用建設的主體,而各類社會組織形式是信用關係得以聯結的紐帶,是對個人、企業、政府信用的重要補充。信用環境是政府、企業、個人及各類社會組織形式的有機統一。
個人信用是構成信用環境的基本載體。個人的品行、能力、資本等都是影響其信用行為的因素。其中,品行是構成個人信用主體的基本倫理因素。它主要指一個人的道德品質,體現為品質信用。馬克斯·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指出,信用“不單是那種到處可見的商業上的精明,而且是一種精神氣質”。這種精神氣質首先是誠實。誠實之所以有用,是因為它可以保證信用。信用作為忠於自己諾言和義務的道德品行,是以誠實為道德基礎的。作為信用環境主體的人,必須具有實事求是的誠實精神,忠實地履行承諾和義務,真誠待人、待物,才能成為堅守承諾的信用之人。一個人講道德、對人忠誠、信守承諾,就會信守契約規定,按約償付,從而使其行為具有信用可靠性。因而個人信用倫理理念的堅守與否直接影響著信用環境的優劣。
企業信用是企業在資本運營、資金籌集及商品生產流通中所進行的信用活動。企業是社會經濟活動的細胞和主體,在生產過程中,任何企業都不可避免地要利用信用活動來保持生產連續進行和擴大再生產,因而產生大量的信用關係,從而構成企業信用環境。在微觀經濟活動中,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以誠實守信的態度開展經營活動,合法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在商品經濟中發揮著潤滑生產和流通的作用。作為市場主體,企業講不講信用直接影響著市場經濟秩序的好壞及信用環境的建構。企業家作為企業的核心,其信用水平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的信用水平。企業家是企業文化的倡導者,其價值理念、道德觀念等能在企業內通過其權力得到硬性的推廣和執行,因此,要想通過良好的信用環境來約束企業的失信行為,必須加強對企業家的信用道德教育,培養其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的職業道德觀念。
政府信用即以政府為守信主體而發生的信用關係。政府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一個主體,承載著管理、協調經濟活動的職能。政府講不講信用對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有著決定性的導向作用。其中,公正是政府使信用環境得以良性運行的客觀前提。公正作為一種道德要求和品質,要求政府按照道德原則、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統一的標準行事,不因人、因事隨意變化,根據實情,主持公道,堅持正義。在信用環境中,公正的契約、協定,有益於人們形成公平觀念,產生履約的道義責任感,促使人們積極踐約。反之,如“霸王條款”,因其權益與義務的規定有失公正,常常挫傷人們履約的必行性信心,導致失信行為的產生。在整個社會信用體系中,政府信用是最關鍵的,如果政府不講信用,就不能要求企業和公民講信用。政府的垂範和監督是社會信用環境最終建立的必要途徑。
此外,各類社會組織形式以明確的規章制度成
為正式化的社會群體,其在執行社會職能、完成特定的社會目標時以制定的規則和秩序來維護其基本權益的正當性,使成員的行為受到正式的規章制度的約束和限制,從而在信用環境的構建中成為聯結個人、企業、政府等信用主體的橋樑並在現代社會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第三,從信用的經濟活動分析,信用環境內在包含的信用管理水平與信用秩序兩個層面中也包含著倫理特性。
首先,信用管理水平主要看信用管理體系與信用制度的健全程度與運行情況,這是信用環境得以正常運行的前提和保證,它構成了信用環境的硬環境。它由一系列的信用準則和規範建構而成,通過市場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體現出來。它主要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在經濟活動中要求經濟主體遵循信用制度和規範原則,其給市場經濟主體提供了從事經濟活動的基本準則,其中蘊含了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二是對信用交易進行管理的監督機制,通過社會輿論、傳統、習慣等非強制的力量保證市場經濟主體對信用道德規範的遵循,從而形成良性的倫理環境。其次,信用秩序主要看信用主體的信用意識、信用行為及守信和失信程度。這種信用道德意識屬於道德和倫理的範疇,構成了信用環境的軟環境。環境的主體是人,人是否講信用與人的履約能力和履約意願相關,特別是履約意願,它是受信人償還信用的主觀態度,涉及受信人的道德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有履約意願才能敦促人們守信,使人們之間產生相互信任感,從而奠定信用行為發生的倫理基礎。信用意識、信用道德觀念支配和調節著人們之間的信用關係和信用行為,是社會信用環境能否良性運行的道德基礎。

信用環境的倫理價值

市場經濟是一種利益導向經濟,所有的經濟活動皆以追求利潤為目的,力圖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市場經濟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能否防止和克服利益驅動所帶來的唯利是圖和道德淪喪,特別是信用的倫理觀念的喪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一個社會有沒有形成良好的信用環境。而信用環境自身所具有的倫理價值對市場經濟守信的道德精神和價值力量的凸顯和張揚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信用環境是市場經濟良性運行的基礎。
市場經濟要成為信用經濟,信用環境的建設是一項必須先行的基礎性工程。在市場經濟運轉的過程中,除了受法律的強制約束以外,一切經濟主體還應遵循經濟行為的道德準則,具有良好的道德意識。而良好的信用環境是增強信用道德意識的條件。良好的信用環境可以以道德的力量提升全社會的信用意識,使誠實守信變為自覺的行為,從而增強言而有信、行而必果、平等互利、風險共擔、共同發展的道德意識。信用環境好,社會的信用度高,信用道德意識強,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就可以利用信用這種資源,以信用資格參加社會經濟活動,甚至日常交往。如在經濟活動中,其信用資產可以直接用來融資、理財,進行資源配置,可以使其總資產增值。對此,弗蘭西斯·福山分析道:“法律、契約、經濟理性只能為後工業化社會提供穩定與繁榮的必要卻非充分基礎;惟有加上互惠、道德義務、社會責任與信任,才能確保社會的繁榮穩定,這些所靠的並非是理性的思辨,而是人們的習慣。
其次,信用環境能為信用主體信用倫理理念的確立提供支持、調整和關懷。
人改造著環境,環境也改造著人,人總是在社會環境中改變著自己的生活方式、文化心理、道德風貌和理想選擇。信用環境能為市場經濟主體提供一種講信用的倫理環境,使市場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和信用行為得到信用環境的支撐、調整和關懷。因為信用既是經濟範疇,又是道德範疇。市場經濟中經濟主體一方面作為經濟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作為道德人要建構理想的道德人格。信用觀念的形成,離不開信用環境的支持。信用環境對於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規範市場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實現經濟人和道德人的良性整合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追求有序的市場經濟環境,使市場經濟成為信用經濟,就要營造一個能在經濟活動中支持和保障市場經濟成為信用經濟的信用環境,為其提供切實的信用倫理關懷。
再次,良好的信用環境能為信用道德行為的發生提供切實的保障。
由於社會信用主體信用行為的不同,信用環境的優劣對其信用道德行為的實施起著重要作用。經濟活動中的信用行為屬於契約行為,一般說來,承諾在先,履約兌現在後,只有全部的交易活動完成以後,經過一定的時間間隔才能知道是否兌現以及兌現的程度。信用的這種時間間隔性,使信用活動天然具有風險性。正是基於此,我們需要促使信用管理行業如資信評估、徵信與信用記錄等蓬勃發展,孕育出良好的信用環境來保障信用道德行為的發生。此外,非經濟活動中的信用行為以文化、道德、傳統、慣例為基本前提,誠實守信是其核心內容,不用具體約定,可以沒有任何契約。這類信用行為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和界限,時時刻刻約束一切機構和自然人,時間間隔可長可短,更是需要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的保障。
最後,良好的信用環境能減少交易成本的發生,提高交易效率和經濟效率。
良好的信用環境是一個信用制度完善、社會成員信用普遍良好的系統,信用環境中的倫理意蘊可以使市場主體擁有良好的信用道德水平,從而在交易中可以基於對交易對象信用狀況的基本推斷實現交易行為,而不必花心思去考查交易對象的信用狀況,從而可以使交易簡單、快捷,最終減少交易成本。正如美國思想家弗蘭西斯·福山所分析的那樣:“反觀人們彼此不信任的社會,企業運作只能靠正式的規章和制度,而規章制度的由來則需經過談判、認可、法制化、執行的程式,有時候還需配合強制的手段。以種種法律措施來取代信任,必然造成經濟學家所謂的‘交易成本’上升。如果一個社會內部普遍存在不信任感,就好比對所有形態的經濟活動課徵稅負,而高信任度社會則不需負擔此類稅負。”同時,信用環境中的倫理意蘊又可以使人們通過共識的社會公理和彼此的道德良心、信用、寬容、禮讓等,在坦誠的道德基礎上,出於公正的原則和適度的信任、諒解解決利益糾紛等,既節省了時間,又避免了額外的投入,從而使信用在交易中發揮獨特的資本功效。正如科斯所言:“一個以誠實和正直等特徵為支撐的社會將是低交易成本的社會,相應地,在一個人們相互不信任或相互欺詐的社會,必然耗費大量的資源用於界定和實施契約。也就是說,當人們擁有實施契約的一套行為準則時,交易成本是低的。”因此,以良好的道德風尚為主流的信用環境會減少交易成本的發生,提高交易效率和經濟效率。

信用環境的現狀

我國的資信評級行業產生於1987年,是為適應改革開放和市場化進程的推進而產生的,其業務範圍主要包括金融機構信用評級、貸款項目評級、企業信用評級、企業債券及短期融資債券信用評級、擔保公司評級、保險及證券公司評級等。開創中國商務信用風險管理先河的是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
2005年,我國第一部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標準《商貿企業信用管理技術規範標準》出台,它是我國第一部規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企業信用管理技術的行業標準。
2008年,是中國改革開放30周年,又是中國建設市場經濟體制的第l5個年頭。年內奧運會在中國成功舉辦,中國信用4.16高峰論壇暨第四屆全國信用體系建設經驗交流年會成功舉行。隨著徵信系統建設的逐漸完善.個人信用記錄也已成為銀行為個人提供信貸服務的“決策者”。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商業銀行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經實現全國聯網,其日常運行和管理由徵信中心承擔。它就像一個“信用信息倉庫”,採集、保存、整理個人信用信息,為商業銀行和個人提供信用報告查詢服務,為貨幣政策、金融監管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隨著科技飛速發展.網際網路的普及,各信用網站在信用體系建設上起到了很大作用.為廣大使用者所接受。全球最大信用網站— —信用中國,開設了信用價值、信用評級、評級軟體、信用顧問、徵信服務、信用培訓、評級報告、方案設計、信息規則、信用體系、信用指數、信用公告、信用企業、信用諮詢、信用時評、專家觀點、政策法規、信用研究、地方動態、信用監督、權威分布、信用論壇、信用專題、環球博覽、推薦來信、投訴失信等專欄。
全國30餘個省市建立了自己的地方信用網站,開展信用產品服務與包括信用調查服務、信用評估服務、信用培訓服務等方面的線上服務,同時他們將工商局、物價局、人民法院、國稅局、地稅局、質量監督局吸收為成員單位,增加了信用網站的真實性與可用性:增加了信用調查機構、信用評估機構與信用培訓機構.為有相關需求的企業或個人提供了捷徑:增加了以“提升社會誠信意識.交流信用建設經驗,彰揚年度信用單位.強化信用風險管理”為主旨的論壇。良好信息、警示信息、相關法規......提供了全面、準確、權威的企業信用信息.為商務活動保駕護航。經過近20年的艱苦探索和經驗積累,我國的信用體系已開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中,一直存在誠實守信和信用缺失的矛盾。在行政服務領域,由於受傳統計畫經濟體制的影響,公共服務意識長期薄弱,致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嚴重損害,這種狀況若不改善,將引發嚴重的公共危機;在產品質量方面,經濟發展與經濟質量和國民素質的提高不成比例.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愈演愈烈,以至於危及到國家信譽;在資本市場上.由於多重風險的並存,加上金融衍生工具過度使用造成的信用透支和信用放大,一旦金融風險爆發.將會嚴重危及改革開放的成果:在個人信用方面,現代服務業和通訊技術互相助推,市場容量日益攀升的同時,個人信息保護和個人隱私權受到商業侵害的現象層出不窮,又將滋生大量違反市場秩序、破壞市場制度的違信現象。

信用環境問題的對策

1.必須運用現代管理手段和信用管理技術來應對,加強信用的監管,建立良好行政服務、質量管理、上市融資、個人信用和信息保護制度。必須建立信用信息公開機制,培育信用產品供求機制.構造信用懲戒和褒揚機制。
2.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公示、公開的監督作用,促進市場主體提高信用.增強整個市場的信用度。由於信用評級使信用品質信息化,一個企業的信用狀況就很容易被他人了篇。信用評級的這種巨大的獎優罰劣的作用無疑會對企業產生同樣巨大的刺激效果,會督促企業通過各個方面的努力來提高和維護自己的信用水平.從而改善整個市場的信用狀況。信用由此成了每個企業不可或缺的“無形資本”.恪守信用也成了企業生存的根本。市場的價值規律在左右著信用.信用以其價值規律的本質約束了市場參與主體的行為,從而也就規範了市場經濟秩序。
3.力口強企業信用評估,其內容為:(1)應收賬款持有水平及質量分析;(2)逾期賬款及壞賬原因分析;(3)客戶類型及特點分析;(4)信用風險源分析:(5)現有信用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和缺陷;(6)現有信用風險管理職能分析;(7)現有信用銷售業務流程分析;(8)信用管理工作人員工作分析;(9)管理軟體使用情況調查;(10)發現關鍵問題,初步確定整體解決方案。
4.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就是要建立以完善的法律法規為前提,以信用信息開放為基礎,以獨立、公正且市場化運作的信用服務機構為主體.以健全的國家對信用市場的監管和有效的懲戒機制為保障.形成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失信者的約束機制和社會環境.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社會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方向和目標。我國“十一五”規劃提出,以完善信貸、納稅、契約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2007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以信貸徵信體系建設為重點,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2o08年7月15日, 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了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
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當前.惡意拖欠和逃廢銀行債務、逃騙偷稅、商業欺詐、制假售假、非法集資等現象屢禁不止,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於打擊失信行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民眾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最佳化信用環境的對策

1 最佳化信用體系運行的文化環境
信用文化建設對信用制度建設乃至信用環境的形成至關重要。作為一種非正式制度,信用文化在經濟活動中形成,同時又反作用於經濟活動,信用文化可以提高交易者的自律性,減少正式制度的摩擦成本。一方面,它對社會公眾的信用價值取向、信用行為目標起引導和指向作用;另一方面,它對社會公眾的信用行為進行約束,使社會公眾恪守共同承諾的信用觀念、信用行為和文化氛圍,從而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現代信用文化與發達的市場經濟相適應,由於缺乏市場經濟傳統和商業文化氛圍,信用文化的缺失嚴重製約著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最佳化信用體系運行的文化環境,首先要加強信用文化建設。信用文化建設應以建立信用社會為目標,運用一系列有效的形式和手段培養全民誠實守信意識,樹立起正確的信用價值觀念。具體來說,
一是要在全社會提倡誠實守信,培養全民的“信用至上”意識,營造一個信守承諾、珍視信譽的良好社會氛圍。尤其要強化企業經營者的信用意識,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理念,為信用社會的形成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二是推進信用管理學科建設和信用管理專業人才培養,逐步在高等院校開設相關專業或相關課程,加強信用理論的研究,培養高素質的信用管理人才。道德是信用文化的思想基礎,缺乏道德水準就不可能有自覺的行為規範。因此,最佳化信用文化環境還應從道德建設方面入手,構建起與我國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誠信道德體系,即以誠信道德原則為基礎和核心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誠信道德體系。既要加強個體的誠信道德建設,使以誠信為核心的道德體系成為每個公民的道德信念,並自覺地將其作為外在的行為準則,也要加強社會公德建設,著力倡導誠信道德觀念,將誠信道德體系融入到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係中去,這是誠信道德體系建設的最終目標。
2 最佳化信用體系運行的體制環境
體制環境是社會信用體系運行的外部條件,而信用體系的發達程度則是經濟體制是否成熟的重要標誌,沒有真正的市場經濟體制和明晰的產權制度,就不可能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1)明晰市場產權制度
從信用關係的實質來看,信用是以財產所有權的明確界定和獨占為前提,以財產使用權的交易為內容,以償還財產和付息為條件的財產借貸行為。所以,規範信用行為的關鍵是產權制度的重建,產權界定得越清晰,交易主體的收益就越明確,一方面,交易者選擇交易對象和投資決策更為慎重,減少了市場失信的機會。另一方面,交易者越是選擇誠信行為越有助於實現自身長遠利益的最大化。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儘管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產權制度仍然存在不少問題,為此,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理順各種信用關係的主體,以重塑信用機制發揮作用的產權基礎。
(2)發揮政府在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作用
政府對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倡導者和監管者,首先,要加強政府自身的誠信建設,通過政府信用引導社會信用發展。其次,要增加信用的制度供給,包括信用規則、信用法律和信用政策。保證信用制度供給的完備和有效,使各項信用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證其權威性和實施效果。最後,要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從我國現階段的實際情況考慮,應按照“政府積極推動、市場運作為主”的基本思路建設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即政府推動立法,推動信用信息由“同業徵集”走向“聯合徵集”,而信用服務主要靠信用中介機構進行市場化運作。
(3)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我國的信用問題與我國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有關。社會信用體系著力解決的是發展問題,如果人們的基本生存條件不能滿足,信用機制最佳化資源配置的作用就不能正常發揮。所以,只有在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的情況下,銀行和企業才能真正按市場經濟的規則運作,資源重整,優勝劣汰,有效地控制信用風險。因此,深化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是信用制度有效發揮作用的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
3 最佳化信用體系運行的市場環境
第一,培育信用市場。有效的信用需求是培育和發展信用市場和信用行業的前提。一方面要加強對失信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對守信行為的獎勵和扶持力度,強制企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從而提高對信用產品的需求。另一方面要通過提供有效的信用服務來激發企業的信用需求,加速培育信用需求市場。
第二,提高信用中介機構市場競爭力。信用中介機構是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得以有效實施的組織保障。在加快信用中介機構建立的過程中,要制定相關制度以約束和保障信用中介機構客觀、公正、獨立地規範化開展各項工作,同時引入競爭機制,使業務逐步向有規模、規範化、有影響的信用中介機構集中。
第三,完善徵信制度,加快信用資料庫建設。信用信息系統為經濟主體提供了一個共享、通用的信息平台,必須儘快改變我國各種信用數據分散在各個部門和機構中,許多信息相對封閉、數據開放程度低、徵信數據採集困難的局面。為此,政府應出台政策措施,鼓勵各信用中介機構注重自身信用資料庫建設,並積極創造條件使資料庫的信息資源實現社會、政府共享。
第四,建立信用懲戒機制,規範信用中介機構從業行為。對各種不良信用記錄加大懲戒力度,提高失信行為的成本。為了防範信用行業本身經營秩序的混亂,可建立行業自律組織,頒布和制定服務標準、從業人員的素質等軟性要求來規範信用中介機構的行為。
4 最佳化信用體系運行的法律環境
(1)修改現行法律法規
當前,從提高企業資信調查報告質量的關鍵數據源看,最需要快速依法取得的徵信數據是企業還貸情況、不良貸款、司法審判的數據。這部分徵信數據的政府管理機構是各級中央銀行和法院,要通過法律的完善,使這類信息逐步由私人產品轉化為公共產品。同時,修改我國《民法》、《公司法》、《證券法》中有關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尤其要加大失信者的違規成本,以確保信用關係中債權人的權益不受侵犯,並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
(2)加快信用管理的立法進程
信用立法應充分體現對公民和法人交易自由權以及財產權的保護。通過制定法律法規加強對公民和法人交易自由權以及財產權的保護,是建立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最基礎性制度。這些制度包括對所有權、債權、契約等所作的界定和規範,也包括各種權利轉讓和流通制度的規定。可以先出台《個人信用管理法》、《企業信用管理法》、《公平信用報告法》等規範信用的專門法律,確立信用管理的制度框架,以促進信用行業規範健康起步。
(3)加大執行力度
在法律責任的落實上應做好以下幾點:一是提高審判效率。對經濟糾紛案件可以規定受理審結的時限,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採取法律行動,減少可以避免的債權損失。二是突出公正原則,改革基層法院的管理體制,保證司法獨立。三是加大執行力度,維護法律的權威。通過加大執法的力度,使法律真正成為維護信用關係、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追究債務人違約侵權責任的有力武器。
5 最佳化信用體系運行的經濟環境
一是培育多種信用形式,完善信用體系。對商業信用,應以《票據法》為基礎,全面促進商業信用的票據化。同時要合理啟動消費信用。對消費信用,可以考慮適當擴大消費信用的範圍,同時,要盡力挖掘和開拓農村市場,發展農村消費信貸。對民間信用,要進行合理正確的引導,使其健康發展。多種信用形式共同發展,可以提升國民經濟信用水平。
二是加快信用工具創新,大力推進信用交易。信用工具是信用關係的載體,貨幣形式由紙幣向“電子貨幣”過渡已是必然的趨勢,應該順應時代潮流,以創新的思維不斷開發新的信用工具。提高全社會的信用化程度,大力推廣銀行卡、個人支票、網上支付等先進的支付手段。當然,信用工具的升級和創新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經濟主體的內生需要,不可急於求成。
三是加強信用網路建設。信用制度建設必須要有高效的信息傳遞網路作為硬體支持。在已開發國家,徵信企業都具有健全的徵信網路,其信息傳遞效率相當高。建立覆蓋全社會的信用查詢網路系統,利用先進的電腦系統和信息技術,有利於實現行業系統內聯網,建立統一的客戶信息資料庫。同時,由信用服務中介機構經營企業或個人的信用信息,與各部門、各行業的計算機聯網,也有利於實現區域性或全國性信用信息的聯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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