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

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

《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是2018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規定了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的基本原則、評價信息管理和業務流程及要求。《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適用於信用服務機構開展誠信評價等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
  • 外文名:Credit service agency—Specifications for trustworthiness assessment business
  • 標準號:GB/T 22119-2017
  • 發布日期:2017-11-01
  • 實施日期:2018-02-01
  • 全部代替標準:GB/T 22119-2008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2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99
  • 歸口單位: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修訂依據,修訂情況,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成立起草組
該標準的起草受到社會各方的廣泛關注,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聯合中大信(北京)信用評價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提出標準立項需求,起草組充分吸收來自信用管理、徵信、信用評價、信用評級、大數據徵信等多領域有能力、經驗和研究工作基礎的專家、學者、企業代表等,於2014年9月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組。
  • 標準計畫
2014年12月23日,國家標準計畫《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地烏趨20142124-T-469)下達,項目周期48個月,由TC470(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形成標準草案
該標準起草組充分開展調查研究、資料收集等工作,結合信用服務市場發展業務需求,選取信用評價業務開展重點研究,形成標準草案初稿。2014年12月,標準起草組對形成的標準草案稿進行集中討論修改後,充分吸收各方意見,修改完善形成標討論稿;其後,起草組就標準內容多次徵集相關單位意見,並分別於2015年6-10月、2016年2-6月期間召集多次研討會,充分完善標準內容,並明確以信用評價業務作為當前業務規範的標準化內容,從基本原則、信用信息管理和業務流程等方面明確信用評價業務規範內容。
  • 形成徵求意見稿
起草組在完成標準草案的基礎上,於2016年7-8月多次召開了不同規模、不同層次的標準研討會,徵詢了來自信用管理、徵信、信用全享評價、信用評級、大數據徵信等多領域的專家、學者、研究機構、行業協會、評級公司以及部分政府主管部門代表等多方的意見,對標準進行了大量研討,反覆修改、完善和提升,經中標院為主對意見進行了匯總、整理和吸收完善,於2016年9月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17年11月1日,國家標準《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8年2月1日,國家標準《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實施,全部代替標準《信用中介組織評價服務規範—信用評少危晚級機構》(GB/T 22119-2008)。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修訂情況

《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與《信用中介組織評價服務規範—信用評級機構》(GB/T 22119-2008)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 修改了標準的中英文名稱;
  2. 修改了標準範圍戒店燥;
  3. 修改了“信用服務機構”的定義內容;
  4. 刪除了“信用評級”“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級分析師”和“合規檢查員”的術語和定義;
  5. 增加了“誠信評價”的術語和定義;
  6. 將術語“被動信用評級服務”改為“委託信用評價”並更改了定義內容;
  7. 將術語“主動信用評級服務”改為“主動信用評價”並更改了定義內容;
  8. 修改了基本原則;
  9. 修改了評價信息管理;
  10. 刪除了組織和從業人員;
  11. 修改了評價業務流程及要求。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大信(北京)信用評價中心有限公司、合肥藝標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鑄信企業徵信有限公司、安徽藍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標準化研究院、福建省泉州海絲船舶評估諮詢有限公司、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大信安能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標準化研究院、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冠君徵信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君翌科技有限公司、陝西西部資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善縣新良友貝雕工藝品廠、新疆中億徵信評價有限公司、東莞市新立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冠軍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國信聯合(北京)認證中心、佛山市順德區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煙臺市技術監督信息研究所、煙臺大維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匯信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林竹盛、周莉、江洲、崔從俊、孫運璲、李正祥、楊永亮、楊鈞、徐曉東、鄭勇躍、李向華、趙燕、孟翠竹、錢靜波、王殿傑、郭永尚、方濤、王菊琳、鄧磊、曹銀強、俞友金、項石岩、唐立新、蔡請、劉俊濤、雅船危海李華、劉棟棟、歐陽丹、張光輝、陳晶、張瑋蘭。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鞏籃祝背范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全重朵本原則
1
5評價信息管理
2
6評價業務流程及要求
2
參考文獻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規定了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的基本原則、評價信息管理和業務流程及要求。《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適用於信用服務機構開展誠信評價等業務。

引用檔案

GB/T 22117 信用—基本術語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對於提高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用管理水平,促進信用信息共享,提高行業服務質量,保障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順利進行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 該標準是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信用服務機構是中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提高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標準化水平,對於改善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將成為“十三五”產業轉型升級、調結構的重要抓手。通過對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業務進行規範統一,將有效監督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履行社會信用,踐行社會承諾,這為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提高其信用水平提供了有效的監督工具,將進一步完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用管理,進而將促進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推進。
  • 有利於規範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用監督管理
通過標準建設能夠加強相關部門對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情況的監管,從而規範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業務,提高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管理水平,以利於樹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權威形象。同時將促進全社會對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促進社會有序競爭,進而營造良性的社會信用環境,推動中國社會信用事業發展。
  • 有利於提高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管理和服務能力
該標準將為評價和改進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自身的信用管理水平提供一個標準化指導方案,便於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更加有效的提高自身的信用管理水平,不斷推動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規範化運作,促進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更好的服務於國民經濟的發展。
  1. 修改了標準的中英文名稱;
  2. 修改了標準範圍;
  3. 修改了“信用服務機構”的定義內容;
  4. 刪除了“信用評級”“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級分析師”和“合規檢查員”的術語和定義;
  5. 增加了“誠信評價”的術語和定義;
  6. 將術語“被動信用評級服務”改為“委託信用評價”並更改了定義內容;
  7. 將術語“主動信用評級服務”改為“主動信用評價”並更改了定義內容;
  8. 修改了基本原則;
  9. 修改了評價信息管理;
  10. 刪除了組織和從業人員;
  11. 修改了評價業務流程及要求。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大信(北京)信用評價中心有限公司、合肥藝標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鑄信企業徵信有限公司、安徽藍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標準化研究院、福建省泉州海絲船舶評估諮詢有限公司、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大信安能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標準化研究院、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冠君徵信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君翌科技有限公司、陝西西部資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善縣新良友貝雕工藝品廠、新疆中億徵信評價有限公司、東莞市新立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冠軍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國信聯合(北京)認證中心、佛山市順德區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煙臺市技術監督信息研究所、煙臺大維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匯信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林竹盛、周莉、江洲、崔從俊、孫運璲、李正祥、楊永亮、楊鈞、徐曉東、鄭勇躍、李向華、趙燕、孟翠竹、錢靜波、王殿傑、郭永尚、方濤、王菊琳、鄧磊、曹銀強、俞友金、項石岩、唐立新、蔡請、劉俊濤、李華、劉棟棟、歐陽丹、張光輝、陳晶、張瑋蘭。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本原則
1
5評價信息管理
2
6評價業務流程及要求
2
參考文獻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規定了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的基本原則、評價信息管理和業務流程及要求。《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適用於信用服務機構開展誠信評價等業務。

引用檔案

GB/T 22117 信用—基本術語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範》(GB/T 22119-2017)對於提高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用管理水平,促進信用信息共享,提高行業服務質量,保障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順利進行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 該標準是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信用服務機構是中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提高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標準化水平,對於改善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將成為“十三五”產業轉型升級、調結構的重要抓手。通過對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業務進行規範統一,將有效監督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履行社會信用,踐行社會承諾,這為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提高其信用水平提供了有效的監督工具,將進一步完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用管理,進而將促進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推進。
  • 有利於規範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用監督管理
通過標準建設能夠加強相關部門對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情況的監管,從而規範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業務,提高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管理水平,以利於樹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權威形象。同時將促進全社會對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促進社會有序競爭,進而營造良性的社會信用環境,推動中國社會信用事業發展。
  • 有利於提高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管理和服務能力
該標準將為評價和改進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自身的信用管理水平提供一個標準化指導方案,便於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更加有效的提高自身的信用管理水平,不斷推動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規範化運作,促進中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更好的服務於國民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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