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證制度

信用保證制度是授信人為了減少和避免信用風險,確保信用清償或在信用不能清償時取得補償而採取的防護措施所形成的條例和規定。信用保證制度有三類: ①信用分析與管理制度。②授信限制制度。③違約補償制度。信用分析與管理的內容包括受信人的信用狀況和授信前的調查分析。中國目前實行的信用評估制度就是信用分析與管理制度的具體表現。它的作用在於評價信用可能面臨的風險及其變化,以及所授信用是否按照授信條件使用,並據此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中國目前實行按信用等級和商品雙向擇優的貸款原則,具體做法是: 支一,促二,壓三,停四。信用限制指授信人為減少信用風險,對授信種類、數量等實行限制。一般而言,授信人為了分散風險,常規定單個授信最多不得超過自有資金的一定比例。信用限制是對授信人承受的整體風險的防護措施。違約補償制度是指受信人因為某種原因不能或不願清償債務時,授信人藉助一定的追索手段取得補償的措施、辦法。違約補償是信用保證的最後防線。最常見的補償制度有抵押,擔保,信用保險。中國的銀行系統目前已建立起一整套信用保證制度,包括信用評估制度,貸款分類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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