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人工智慧服務能力成熟度評價參考模型

《信息技術人工智慧服務能力成熟度評價參考模型》是2019年04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技術人工智慧服務能力成熟度評價參考模型
  • 外文名:Information technolog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eference model of service capability maturity evaluation
  • 標準編號:T/CESA 1041—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4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4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代紅、董建、張群、馬珊珊、周珏嘉、朱亞軍、趙群、汪小娟、王燕妮、郭濤濤、王潔萍、符海芳、光亮、高永超、李剛、徐聖普、蒲江波、黃先芝、王功明、陳養彬、王建寬、孫國忠、呂灼恆、王飛、譚李諾、羅光春、張栗粽、胡上峰、靳志業、黃林軼、徐鵬飛、林冠辰、陳良旭、朱兆穎、劉軍、李軍、辜敏、曾曦、翁家良、翁斌、王皓然。

起草單位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蘇州思必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山東省計算中心(國家超級計算濟南中心)、中國醫學科學院生物醫學工程研究所、浪潮軟體集團有限公司、寧波GQY視訊股份有限公司、 曙光信息產業(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智慧型製造系統創新中心有限公司、電子科技大學、深圳市人馬互動科技有限公司、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廣州廣電運通金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玉養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華夏芯(北京)通用處理器技術有限公司、南京行者易智慧型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長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麟信息技術開發(上海)有限公司、中科博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信息中心。

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雲服務提供商提供的人工智慧服務能力的成熟度評估,以及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中某項能力主域、能力子域的單項評估。

技術內容

本標準提出了人工智慧服務能力成熟度評價參考模型,規定了成熟度等級、能力框架和評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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