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

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

《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GB/T 31500-2015)是2016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GB/T 31500-2015)規定了實施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所需的服務原則、服務條件、服務過程要求及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指導提供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機構針對非涉及國家秘密的數據恢復服務實施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
  • 外文名: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Requirement of data recovery service for storage media
  • 標準號:GB/T 31500-2015
  • 中國標準分類號:L80
  • 發布日期:2015-05-15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040
  • 實施日期:2016-01-01
  • 歸口單位: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狀態:現行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2年1月9日,國家標準計畫《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20111601-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260(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實施
2015年5月15日,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GB/T 31500-2015)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6年1月1日,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GB/T 31500-2015)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GB/T 31500-2015)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國家信息中心、國家保密科學技術研究所、中國信息安全認證中心。
主要起草人:葉紅、王笑強、馬朝斌、陳曉樺、魏連、張羽、蔡平、張翔、范曉明、鄧本瑜、胡志德、張毅、陳都。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服務原則
2
5服務條件要求
2
6服務過程要求
3
7服務管理要求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GB/T 31500-2015)規定了實施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所需的服務原則、服務條件、服務過程要求及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指導提供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機構針對非涉及國家秘密的數據恢復服務實施和管理。

引用檔案

GB50073-2001 潔淨廠房設計規範
GB50174-2008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要求》(GB/T 31500-2015)作為中國首部數據恢復領域的國家標準,較為全面地總結了服務條件、服務過程及服務管理中的各個要素,並提出了相關要求,可用於指導存儲介質數據恢復服務機構進行規範化服務和管理,該標準的實施有利於提高中國數據恢復的服務水平,促進國家的信息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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