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興造記》是北宋文學家王安石於皇祐二年(1050年)所作的一篇散文。全文詳細記述了洪災之後信州州城重建的經過,讚美了知州張公在領導重建的過程中,不擾民,不害民的賢行。文章熔敘述、議論、抒情於一爐,立意超邁,長於精闢議論。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信州興造記
- 創作年代:北宋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王安石
- 作品出處:《臨川集》 卷八十二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詞句注釋,白話譯文,創作背景,作品鑑賞,文學賞析,名家點評,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信州1興造記
晉陵2張公治信之明年,皇祐二年也,奸強帖柔3,隱絀4發舒,既政大行,民以寧息。夏六月乙亥,大水。公徙囚於高岳,命百隸戒5,不共有常誅。夜漏半6,水破城,滅府寺,包人民廬居。公趨譙門7,坐其下,敕8吏士以桴9收民,鰥10寡孤老癃11與所徙之囚,鹹得不死。
丙子,水降12。公從賓佐桉行隱度13,符縣14調富民水之所不至者夫錢戶七百八十,收佛寺之積材一千一百三十二。不足,則前此公所命出粟以貝同貧民者三十三人,自言曰:“食新矣,貝周可以已,願輸粟直15以佐材費。”於是募人城水之所入,垣郡府之缺,考監軍16之室、司理之獄,營州之西北亢爽17之墟,以宅屯駐之師,除其故營,以時教士刺伐坐作之法,故所無也。作驛曰饒陽,作宅曰回車。築二亭於南門之外,左曰仁,右曰智,山水之所附18也。梁四十有二,舟於兩亭之間,以通車徒19之道。築一亭於州門之左,日宴月吉,所以屬賓也。凡為城垣九千尺,為屋八。以楹數之,得五百五十二。自七月甲午,卒九月丙戌,為日五十二,為夫一萬一千四百二十五。中家以下,見城郭室屋之完,而不知材之所出,見徒之合散,而不見役使之及己。凡故之所有必具,其無也,乃今有之。公所以救災補敗之政如此,其賢於世吏則遠矣。
今州縣之災相屬,民未病災也,且有治災之政出焉。弛舍之不適,裒取20之不中,元奸宿豪舞手21以乘民,而民始病。病極矣,吏乃始?然自喜,民相與誹且笑之,而不知也。吏而不知為政,其重困民多如此。此予所以哀民,而閔吏之不學也。由是而言,則為公之民,不幸而遇害災,其亦庶乎無憾矣。十月二十日,臨川王某記。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 信州:地名。唐乾元元年置,宋因之,治在今江西上饒。
- 晉陵:郡名。晉置昆陵郡,後改晉陵;隋開皇九年廢郡置常州,唐又改為晉陵郡,宋又置常州。此乃稱舊名。在今江蘇。
- 奸強帖柔:惡豪強都折服而服帖柔順。奸強:奸惡豪強;帖柔:服帖柔順。
- 隱絀(qū):隱沒之人與屈下之人。絀:同“屈”。
- 命百隸(lì)戒:命令一百個隸役警戒守備。
- 夜漏半:半夜。
- 譙(qiáo)門:建有望樓的城門。
- 敕(chì):官長告誡屬下,長輩告誡子孫,漢晉時稱敕。南北朝以降,始專稱君主之命。這裡是用的古義。
- 桴(fú):以竹木編成的可以浮水載人的東西,大曰筏,小曰桴。
- 鰥(guān):老而無妻的人。
- 癃(lóng):手足不靈之病。
- 水降:水退下去了。
- 隱度:暗中度量。
- 符縣:以信符號令屬縣。
- 直:同“值”,價錢。
- 監軍:官名,即都監,為宋代置於路、州、府、軍、監的武官。州府以下的都監,掌本城屯駐、兵甲、訓練差使之事。
- 亢(kàng)爽:高曠乾爽。
- 水之所附:寄託山水之意。
- 車徒:兵車和步卒。
- 裒(póu)取:從百姓手中收取稅賦。
- 舞手:謂上下其手,玩弄手段。
白話譯文
晉陵人張公治理信州的第二年,就是皇祐二年,奸邪和強悍之輩服帖柔順了,隱士和被貶的人心情舒展了,因而其政策得到了大力推行,人民得以安寧。那年夏天六月乙亥日,發了大水。張公把囚徒遷移到高處的監獄中,讓百餘名小隸來看著,一個人也沒有殺。半夜裡,大水衝破了城牆,淹沒了府衙,包圍了人民的房舍。張公到門樓下面,坐在那裡,讓官吏和士兵用船去救災民,鰥寡孤獨和老弱之人和所遷移的囚徒,都沒有死。
丙子日,大水降下去了。張公用幕僚的意見按行為來猜度,從各縣有錢而叉沒被水淹的人家徵集金錢和人力,一共七百八十六戶,又用佛寺中積累的木材一千一百三十二根。不足的,在此之前張公命令調用糧食的富民二十三人說:“食物有新的了,賑濟可以停止了,願意用賣糧的錢來資助買材料的錢。”七月甲午日,招募人在水進入的地方築城,在郡府的缺口處築牆,建了監軍的居所和監獄。在州西北高爽的地方建了軍營,用以給屯駐的軍隊來住,去除了舊營,按時教給士兵們作戰的方法,這是舊地所沒有的。建了驛站叫作饒陽驛,還建了叫“回車”的宅院。在南門外建了兩座亭子,左面的叫仁亭,右面的叫智亭,是山水的依附。造了四十二艘船,在兩亭之間行走,來輸通道路。在州門之左又築一亭叫作“宴亭”用於月吉日招待賓客。一共建了梁一個,城牆九千尺,屋子八處。楹一共五百五十二根。從七月九日到九月七日共五十二天,用去一萬一千四百二十五個。中等人家以下的,見到城郭和房舍的建立完工,而不知道材料是從哪裡出的,見到工人的聚散,卻沒見到派勞役到家裡。凡是舊有的都已具備,而舊時沒有的,現在也有了。過去經費最終都要官府來出。張公用來救災和補足破敗的政策如此的好,他的賢能超過一般官吏太多了。
現在州縣的災難一個連一個,而人民卻沒有因災難而生活痛苦,是因為有治理災難的政策的緣故。如果取捨不對,那么大奸大惡之人就會擾亂民眾,那么人民就會困頓。困頓到了極點,官吏就十分高興,民眾也嘲笑,卻不明白。作官吏卻不知怎樣治理政事,那些困頓的人民大多如此。這是我之所以為民哀傷,而可惜官吏的不求上進。由此來說,作了張公的子民,不幸遇到了災難,也可以沒什麼遺憾。十月二十日,臨川王某記。
創作背景
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作者在京城等候差遣時,家鄉撫州遭遇水災,知州張衡親自指揮救災。他一方面號召沒有受災的富戶捐贈錢財,另一方面保護了囚徒沒被水淹,隨後成為重建中的主力,又調動軍隊參與救災,可謂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結果沒有花費官府的錢,把撫州建設得比災前更好。作者便寫下這篇文章歌頌張知州對百姓的仁愛之心,讚美他臨危不懼、開動腦筋的膽略和智慧。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文章第一段圍繞信州興造的始末記述了晉陵張公在皇祐二年(1050年)任職後的政績。先概括介紹他施政時採取“既政大行,民以寧息”的養民之道。然後記載信州發大水以後他如何搶險、救災的情況:皇祐二年夏天六月十二日信州發了大水,張公先遷徙囚徒到高地,命百名衙役警戒。半夜時水破城而入,淹沒府寺,包圍了人民居所,張公立即到城門樓上指揮士卒用小筏子救百姓,經過奮戰,鰥寡孤獨老弱病殘及囚徒,都免於一死。這裡寫水勢洶湧為害百姓時,以“夜漏半,水破城,滅府寺,包人民廬居”等短句出之,使讀者產生一種急迫危險之感。寫張公指揮吏士救民成績顯著,僅以“鰥寡孤老癃與所徙之囚,成得不死”幾個字寫出,老弱病囚猶得不死,何況其他,行文既筒略又有代表性,可謂“簡貴”之極。
第二段寫淫水去後,張公補敗之政。文中寫了籌資情況:從未遭災的富戶及佛寺籌集錢、財。然後寫修繕的時間、處所及用工數,時間從七月到九月用了五十二天,募工一萬一千四百二十五,修建了城牆、房屋、兵營、獄所、還有亭子。後小結:“凡故之所有必具,其無也,乃今有之”,可見張公在信州不僅僅是補敗,而且還興建了一些建築物。文中特彆強調了“中家以下”不知錢材的來源,而且也沒有參加徭役,此處與前面記述的使“富戶”“佛寺”出錢材相呼應,最後對張公的吏政讚許說:“公所以救災補敗之政如此,其賢於世吏則遠也”。此處實借張公之政績表達了作者“為政愛民”的思想。
第三段在前面記述的基礎上,指出當今州縣之災接連不斷,常常是民眾尚未受災,而為吏者施捨或聚取不適當,使一些元惡豪門乘機欺凌百姓,以致使百姓遭了災。百姓受災後為吏者反而盲目自大以為施德政於民了。文章至此從反面提出論點:“吏不知為政,其重困民多如此”。也就是為吏者應當知道如何為政,才不致於害民而不自知,作者最後說: “此予所以哀民,而閔吏之不學也”,道出了寫此“記”的動因是“哀民”,希望那些為吏者要學習“為政”之道。
文章突出的特點是對張公吏政以詳筆出之,既有概括介紹,又有具體事例陳述,不僅以短語寫發大水時的緊迫形勢,又有信州興造時的時間、用工、及修建的城垣、房屋等情況敘述,如此之詳乃是為其立論提供了充實的事實論據,然後再以當今之吏不知為政給民眾帶來災難等作了鮮明對比,從而使立論在事實對比中具有強大的說服力量。
名家點評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卷八十七:思周匝而亦山莞畫。
南宋·樓昉《崇古文訣》卷二十云:意有發明,文有涵蓄,敘事有法又其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