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廣東省茂名市信宜市12歲智障女孩劉某某首次被性侵,事發後,警方帶走了幾個人,與流產的胚胎比對DNA,均未比對上,不久就把人都放了。2019年10月24日,劉某某家人再次到派出所報案,該女孩遭性侵再次懷孕。
2019年11月16日,廣東省茂名市信宜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茂名、信宜兩級公安機關特偵組研判後已併案處理,並敦促違法犯罪嫌疑人儘快投案自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宜智障女孩遭性侵事件
- 地點:廣東省茂名市信宜市
- 時間:2019年3月至10月
- 當事人:12歲智障女孩劉某某
案件經過,案件處置,案件評論,
案件經過
2019年3月,廣東省茂名市信宜市12歲智障女孩劉某某首次被性侵,事發後,警方帶走了幾個人,與流產的胚胎比對DNA,均未比對上,不久就把人都放了。
2019年10月24日,劉某某家人再次到派出所報案,該女孩遭性侵再次懷孕。
案件處置
2019年10月25日,該案件立刑事案件。
2019年11月16日,廣東茂名信宜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茂名、信宜兩級公安機關特偵組研判後已併案處理,案件偵查工作仍在緊張進行中。偵辦結果將及時通報,並敦促違法犯罪嫌疑人儘快投案自首。
案件評論
12歲,智障女孩,遭性侵,二次懷孕……這樣的細節組合在一起,任何有良知的人都會感到痛心。智障女孩屬於弱勢群體中的弱勢群體,對這樣的群體“下手”,是法律、道德、人倫的多重淪陷。天理難容,國法難容!
尤其讓人憤懣的是,為何在遭遇第一次傷害後,小文(化名)依然未能得到足夠安全的保護?客觀上說,受害女孩自身的特殊情況,給案子的偵辦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但仍要追問的是,在三名嫌疑人被放後,當地警方是否盡全力排查了其他線索?是否存在因為當事人的特殊情況,未對案件的處置做到“一視同仁”?
當地公共部門在事發後的處置,同樣留下了疑問。遭遇第一次性侵後,當地社區甚至未主動上報。小文的家人出於對她的保護,也只能不讓她再去上學,將其關在家中。然而,這本不應該是小文及其家庭的唯一選擇。
信宜市政府在爭取幫扶小文一家。這固然讓人有一絲欣慰,但如果在首次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就能做到這一點,恐怕也能一定程度避免二次傷害。(人民日報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