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經信委

信宜市經信委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宜市經信委
  • 類別:經信委
  • 地點:信宜市
  • 所在國家:中國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信宜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科工商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信宜市投資促進局牌子。
第三條 市科工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茂名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科學技術發展、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創新型信宜建設的規劃,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制定分管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對資金支出進度、績效、安全性和規範性等負責。
(四)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政策、措施。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推進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行動計畫,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五)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業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
(七)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
(八)組織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九)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承擔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相關職責。
(十)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工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十二)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十三)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茂名市和市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促進工業投資。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畫、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十四)擬訂產業轉移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十五)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六)擬訂民用爆炸物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綜合指導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加強安全生產。
(十七)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路基礎設施有關協調工作,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國家、省、茂名市及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
(十八)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貫徹落實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套用的標準規範。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
(十九)?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二十)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二十一)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
(二十二)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
(二十三)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二十四)擬訂並組織實施會展、電子商務、商務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監督管理拍賣、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
(二十五)制定並組織實施流通業產業政策,指導流通行業發展。最佳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推進流通標準化。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二十六)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計畫,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七)擬訂並組織實施最佳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進出口計畫和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
(二十八)擬訂市促進外商投資戰略和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擬訂市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本市投資促進工作。承擔本市與港澳台經貿合作相關工作。籌劃大型外商投資促進活動。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機制。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
(二十九)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和商務交流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相關工作。推進海外經貿網路規劃布局。承辦全市性商務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促進區域經貿合作。
(三十)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三十一)綜合協調、指導口岸管理和指導口岸管理機構的工作,負責電子口岸建設及口岸信息發布。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
(三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三)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強化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擬訂支持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領域項目及相關領域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逐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
(三十四)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分工。
1、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市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市科工商務局主管全市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產業政策和加強行業管理等工作。
2、市科工商務局配合上級商務部門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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