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1993.09--1995.06 在中山大學歷史學系旅遊與文化專業大專學習
1995.06--1995.10 待業
1995.10--1997.04 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辦事員
1997.04--1998.01 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科員
1998.01--2001.11 廣東省河源市公安局調研宣傳科工作(其間:2000.08任市公安局團委副書記)
2001.11--2003.01 廣東省河源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秘書科副科長
2003.01--2004.01 廣東省河源市河源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2001.09--2003.12在廣東省委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本科學習)
2004.01--2004.10 廣東省河源市委組織部正科級組織員、辦公室副主任
2004.10--2007.04 廣東省河源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科長
2007.04--2008.07 廣東省河源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8.07--2010.04 廣東省河源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0.04--2012.03 廣東省河源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副書記、辦公室主任(2010.09--2012.01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學習)
2012.03--2012.07 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委副書記(正處級)
2012.07--2015.01 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委副書記(正處級)、縣委黨校校長(其間:2013.09--2013.11在省委黨校第二期縣級領導幹部進修班學習)
2015.01--2015.02 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委副書記、連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縣長、縣委黨校校長
2015.02--2017.09 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委副書記、連平縣人民政府縣長(其間:2013.09--2016.07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法學理論專業學習;2016.03--2017.01掛任人社部國家公務員職位管理司副司長)
2017.09-- 2019.12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11月,河源市連平縣委書記俞志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6月,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河源市連平縣委原書記俞志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俞志鋒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紀律觀念淡薄,頂風違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貪慾膨脹,侵吞財政資金,數額巨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俞志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俞志鋒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河源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連平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