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研究擬定全縣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全縣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進和引導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
2、培育、完善和發展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我縣發展國內旅遊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3、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和行業規劃工作,指導協調旅遊區的規劃編制和開發建設,負責全縣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以及旅遊度假區行業歸口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出國旅遊和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旅遊及邊境旅遊的政策規定;指導全縣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指導旅遊統計工作。
4、組織實施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審核報批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審核報批經營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組織實施旅遊飯店星級標準和星級評定與覆核的有關工作;指導規劃全縣旅遊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5、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組織指導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6、實施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旅遊人才培訓規劃,指導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認證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旅遊教育的有關工作;聯繫和指導旅遊協會工作,指導全縣旅遊行業的行風建設。
7、貫徹執行我國對外工作及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我縣外事、僑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協調重大外事、僑務工作和涉外涉僑事務。
8、圍繞我縣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和僑務情況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的對外工作及僑務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9、根據有關方針政策,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文化交流及聯繫華僑華人文化社團並支持其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開展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重點人物的聯絡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和歸僑、僑眷的其他有關服務性工作。
10、貫徹執行有關華僑華人捐贈、僑匯、僑屬及僑資企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的捐贈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回國安置和香港、澳門同胞回內地定居及其在內地眷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僑務工作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