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保險契約法
《保險契約法》以英國判例法方法寫成,作者收集了大量的案例素材,用案例證明法律原則。這些普通法的司法實踐經驗,對於我國保險法實踐與執法人員的訓練,非常具有借鑑...
- 保險法(法律名)
保險法是指調整保險關係的一切法律規範的總稱其內容主要包括保險契約法、保險業組織法、保險監管法等。凡有關保險的組織、保險對象以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法律規範等...
- 保險契約基本條款
保險契約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並按照保險契約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契約,...
- 保險契約訂立
保險契約訂立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基於意思一致而進行的法律行為。《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就契約條款達成協定,保險契約...
- 保險(契約經濟關係)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契約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契約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
- 保險居間契約
保險居間契約是由於保險居間是保險經紀人根據投保人的委託,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佣金的法律行為,因而保險經紀人在接受...
- 保險法規
《保險法規》是普通高等教育(高職高專)“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主要內容包括保險法概述、保險契約的基本原理、保險契約的訂立和履行、財產保險契約、人身保險契約、...
- 保險法律法規
本書根據2014年頒布實施新修訂的《保險法》,按照保險業操作規程,結合實際案例,系統介紹了保險法律關係,保險基本原則,保險契約的訂立、效力及履行,保險契約條款和形式...
- 保險契約(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
契約(也稱契約)是平等主體的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以雙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設立、變更和終止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
- 保險法原理
《保險法原理》是2007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欣。...... 陳欣,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保險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從事保險法和保險契約的研究。...
- 保險契約條款解釋原則
保險契約的解釋,是保險契約內容發生爭議時,由法院和仲裁機構對保險契約的內容予以確定和說明。我國《契約法》第 125 條規定:“當事人對契約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
- 保險契約解釋
在對保險契約的解釋原則上,我國《保險法》第31條規定,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應當作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即採用不利解釋。對保險契約作不利於保險人的解釋,...
- 保險契約效力
保險契約的效力認定是通過對其所進行的調查來完成的。保險契約的效力調查,是以我國《保險法》、《契約法》等法律規範為依據,結合保險公司與投保人所簽訂的保險契約...
- 保險契約有效
保險契約有效是指保險契約由當事人雙方依法訂立,並受國家法律保護。保險契約有效與保險契約生效在保險業務中有所不同。在我國,只要保險契約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民事...
- 指定險保險契約
指定險保險契約的保險人一般在保險條款中都明確列舉出所承保的風險。僅承保一種風險的保險契約,為單一風險保險契約;承保數種風險的保險契約,為多種風險保險契約。...
- 保險法論(鄭雲瑞編著圖書)
《保險法論》是 2009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鄭雲瑞。本書是在《保險法》結合最新的法律規定以及保險法前沿理論,對保險法進行的系統闡述。...
- 保險契約糾紛
《保險契約糾紛》為民商事裁判精要與規範指導叢書之一,包括保險契約糾紛案件概述、保險契約的主體及其訴訟地位、保險契約的解釋、保險人的明確說明義務、投保人的告知...
- 保險契約生效期
保險契約屬於諾成性契約,即只要締約雙方就契約的主要內容達成合意,契約即告成立,不以投保人繳付保險費為生效的必要條件。中文名 保險契約生效期 根據 《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