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契約及文本格式》是200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文開。內容介紹 由於我國《保險法》已對保險契約等方面的內容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因此,1999年3月15日經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於當年10月1日起實施...
狹義的保險契約內容僅指契約當事人依法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廣義的保險契約內容則是指以雙方權利義務為核心的保險契約的全部記載事項。在這裡我們所講的保險契約內容指的是廣義的保險契約的內容。
《保險格式條款》對保險契約格式條款發展演變、法律特徵、法律規制等問題進行了全方位和較為深入的考察,並就因保險契約格式條款引發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進行了個案深度理論剖析。作者簡介 編輯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並按照保險契約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契約,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保險契約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因為保險契約也是契約的一種,必然有法律檔案相類似的特點,...
保險契約形式是保險契約的書面形式。其具體形式包括; ①投保單。投保人申請保險的一種書面憑證。②暫保單。在正式保單開出之前,由保險人或其代理人開出的臨時契約。它和正式保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③保險單。是保險雙方訂立的正式保險...
約定俗成而逐漸定型的。勞合社標準格式保險單就是最突出的典型,保險契約標準化的形式也可通過同行業協定、保險同業公會、保險人協會共同商議產生,還可以政府法令、保險監督管理機關的指令制定某些保單格式,規定某些必須採用的保險規範。
這些條款主要涉及免除保險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和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等方面。保險作為極具專業性的一個領域,保險公司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享有制定格式契約天然優勢的商業企業,利用自身的"專業"和"優勢"制定一些有利於己方獲取商業...
第六章 保險契約典型案例解析 第七章 保險契約法律、法規、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保險經世人管理規定 第八章 保險契約參考文本 企業財產保險契約 財產一切險保險契約 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契約 機動車輛保險契約...
保險契約的特約條款包括附加條款、保證條款、協會條款。1.附加條款 多是關於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特別約定,因具體契約而異。概括起來有:(1)不可抗辯條款。(2)自殺條款。(3)寬限期條款。(4)保單復效條款。(5)不喪失價值條款。(6)...
而格式保險契約由保險人備制,極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契約時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保險人擬就的條款。另外保險契約的格式化也實現了契約術語的專業化,保險契約所用術語非普通人所能理解,這在客觀上...
正確理解包括契約在內的各種檔案是正確地運用法律 ,公正地處理問題的前提和基礎。保險契約素有“最大善意契約”之稱 ,但現實生活是錯綜複雜 ,富於變化的。保險雙方當事人在主張權利和履行義務過程中亦難免發生爭議 ,甚至引起仲裁和訴訟...
契約再保險適用於各種形式的比例和非比例再保險方式。分類 按契約的內容,主要分下列四種:溢額契約再保險 所有業務,其保險金額超過分保公司的自留額時,即依照契約訂定的線數,分給各再保公司。如自留額為一百萬,契約總共20線即二...
人壽保險契約是指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被保險人在契約規定的年限內死亡,或者在契約規定的期限內仍然生存,由保險人按照約定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的契約。人壽保險契約多為定額給付性的長期保險契約,不適用損失補償原則,也不存在...
一切險保險契約的保險人在保險條款中不明確列舉所承保的風險,而是以“除外責任”條款來確定不承保的風險,以此界定其承保風險的範圍。任何未列於“除外責任”條款中的風險都是承保風險。一切險保險契約的的優點 一切險契約的優點在於,...
保證保險契約,是指由保險人為被保證人( 債務人或雇員)的債務履行向權利人提供擔保,當被保證人違約或不忠誠而使權利人遭受損失時,權利人有權從保險人處獲得賠償的一種保險契約。保證保險契約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和“雇員違反忠誠義務...
定額保險契約,指在人身保險契約訂立時,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保險金額,在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契約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按照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由於人的保險契約標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而人的壽命和身體是無價的,無法...
醫療保險契約,是指為被保險人提供醫療費用保險保障的保險契約,所保障的醫療費用支出包括診療費、檢查費、手術費、藥費、護理費、住院費和醫院雜費等。醫療保險契約可以貫徹補償性特徵,適用損失補償原則。如果醫療保險與社會保險產生保險競合...
健康保險契約是指保險人於被保險人疾病、分娩以及由此所致的支出、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義務的人身保險契約。在疾病未致殘致死時,填補醫療費用的支出;在致殘時,保險給付的目的在於填補醫療費用支出及生活收入減少所致之損失;在死亡...
這種情形主要發生在單個保險人沒有相應的財產保證,必須以保險人聯合形式加以承保的場合。中文名 共同保險契約 外文名 Co-insurance contract 含義 指投保人以相同的保險利益 形式 保險人場合標的物所具 ...
保險契約復效指失效人壽保險契約恢復法律效力的情形。在分期支付保險費的人壽保險中因投保人不按期支付保險費致使保險契約失效,自失效之日起的一定時期內(通常為兩年),投保人可以向保險人申請復效,經過保險人審查同意後,投保人補交失效...
契約保險保險專門承保經濟契約中因一方不履行經濟契約所負的經濟責任。契約保證保險實質上起著金融直轄市的作用,首先它涉及到保證人、被保證人、權利人三方,而不象一般保險契約那樣只有兩方;第二,契約保證保險的保險費是一種服務費而...
《保險契約法》以英國判例法方法寫成,作者收集了大量的案例素材,用案例證明法律原則。這些普通法的司法實踐經驗,對於我國保險法實踐與執法人員的訓練,非常具有借鑑意義。以便使更多的保險業內人士以及對保險法有興趣的人士閱讀。目錄 縮寫...
綜合保險契約的特點是,被保險人或被保險財產常常面臨同一風險因素。在財產保險中,綜合保險契約通常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以一個總的保險金額承保被保險人各個地方的貨物,至於各個地方的貨物數量則不在保單上列明。這也就是說,各個...
重大疾病保險契約有兩種組合形式:一種是就某一種重大疾病提供的保險,其中尤以癌症居多;另一種則是針對多種重大疾病開辦的保險,保障的疾病一般有心臟病、糖尿病、腦中風、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
(3) 附註條件,指保險條款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以及保單變更、轉讓和註銷等事項。保險單是簽訂保險契約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簡化形式,還可採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預約保險單,保險憑證或暫保單等形式。基本概念 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
誠實保證保險契約按其承保的形式,也可分為以下五類: [1] 1.指名保證保險契約,以特定的雇員為被保證人,在僱主因被保證人的不誠實而遭受損失時,由保險人負責賠償為內容的契約。 2.職位保證保險契約,在保證契約中不列舉被保證人的...
保險居間契約是由於保險居間是保險經紀人根據投保人的委託,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佣金的法律行為,因而保險經紀人在接受投保人為其尋找保險人的委託時與投保人簽訂的契約為居間契約。保險經紀人...
在保險契約項下,如果保險標的發生使該保險契約在其責任範圍內產生損失時,規定由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負責並予以賠償。原保險契約規定了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主要內容除保險責任外,還包括保險期限、賠款處理、被保險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