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信用評級

保險信用評級是指獨立的社會信用評級機構,採用一定的評級方法對保險公司的財務能力和經營穩定能力進行評價,在此基礎上對保險公司信用等級進行評定,並用一定的符號予以表示,從而為市場參與者提供服務的一種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信用評級
  • 特點:中立性
  • 作用:能夠成為政府監管的重要輔助工具
  • 發展起源:股票等信用評級基礎上發展
主要特點,主要作用,發展起源,

主要特點

其特點為:
一是評級機構的中立性。保險信用評級機構以廣大投資者、投保人為服務對象,不從屬於政府、企業等任何利益集團,以中立的身份開展信用評級工作,從而使評級結果具有說服力。
二是評級的專業性和科學性。評級機構一般擁有具備專業知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分析人員,他們藉助科學的方法能夠從繁雜的信息中總結出規律性的東西。
三是評級結果使用的便利性。評級結果一經向社會公布後,市場參與者根據簡單的符號即可基本判斷被評公司的信用狀況,從而有利於其經濟行為的理性選擇。

主要作用

保險信用評級具有如下作用:其一,能夠降低保險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其二,能夠成為保險公司的重要競爭策略和融資基礎;其三,能夠成為政府監管的重要輔助工具。

發展起源

世界範圍內的保險信用評級是在債券、股票等信用評級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899年,第一家保險評級機構A.M.Best成立,並於1900年出版了保險業的第一份評級報告——《Best保險報告-財產/意外險版》,對在美國營業的850家財產險公司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評估,隨後在1906年出版了《Best保險報告-壽險/健康險版》,評估了95家壽險公司。此後每年均出版這兩份報告,向業內人士提供在美國營業的保險公司的財務信息,逐漸成為美國保險界重要的信息來源。20世紀80年代初,Standard&Poor’S結合以往對政府、公司債券信用質量等級評估經驗和保險經營的特點,成立了標準普爾保險信用評估公司,將其業務範圍拓展到對保險企業償付能力的評價。1986年,始建於1900年的信用調查公司——Moody’S投資服務公司引入保險信用等級評估制度。此外,其他重要的保險評級機構還有魏斯研究所(WeissResearch)和道夫·費爾浦斯(Duff&Phelps)等。在國際保險業界,信用評級制度及保險信用評級機構已經成為各國保險監管機關進行有效監管的輔助工具。世界各大金融機構及其金融商品主動接受信用評級已成為潮流,信用評級業發展比較成熟,並形成了完善的評級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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