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供給價格彈性,就是指某種保險商品價格每變動一個單位所引起的該種保險商品供給量變化的程度。一般來說,根據保險價格與保險供給的函式關係,兩者成正比例相關。保險供給彈性與保險需求彈性相同,也受保險商品的必需程度、可取代性和貨幣投入量三項因素的影響。被消費者視為必需程度高、可取代性弱、貨幣投入量小的保險商品,其保險供給價格彈性就弱,反之,保險供給價格彈性就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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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供給價格彈性的公式
保險供給的價格彈性可以用以下的數學公式表示:
影響保險供給價格彈性的因素
影響保險供給價格彈性的因素主要有兩個:
1)時間因素。當某一保險商品的價格發生變化時,保險機構要在很短的時間調整其供給量有時是不可能的,但在較長的時間內,保險機構就能通過展業、承保、理賠等事項作出安排,從而增加保險商品的供給量,因此說,在短期內,供給量對價格變動反應不靈敏,保險供給彈性較小,而在長期內,保險供給彈性則要大一些。
2)保險成本隨供給量變化而變化的程度。如果保險供給量的增加,只引起保險商品邊際成本的微小變化,保險供給的價格彈性就較大;反之,供給的價格彈性就較小。
相關條目
保險供給彈性
保險供給資本彈性
保險供給利潤彈性
參考文獻
1 尹成遠.保險理論與實務.科學出版社,2006年8月
2 尹成遠,王香蘭.保險學 (第2版).人民郵電出版社,2005年09月第2版
3 張洪濤,鄭功成.保險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