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藥品,也叫甲類藥品。是指全國基本統一、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障性藥品
- 別名:甲類藥品
- 定義:全國基本統一、能保證臨床治療
- 文獻:《藥品目錄》
簡介,可全額報銷,
簡介
《藥品目錄》中的西藥和中成藥品分為甲類目錄和乙類目錄。“甲類目錄”的藥品是臨床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乙類目錄”的藥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目錄”藥品價格較高的藥品。
將西藥和中成藥品分為甲、乙兩類,主要是考慮到中國各地區間經濟水平和醫療消費水平的差異很大。一方面,通過甲類目錄,可以保障最大多數參保人員基本的醫療需求,而選擇使用乙類目錄的藥品,又能使職工根據用藥適應症的個體差異和經濟能力獲得有效的藥品;另一方面,通過甲類目錄將控制用藥的基本水平,以巨觀控制藥品費用支出,同時通過乙類目錄給各地根據用藥習慣和經濟水平留出進行調整的餘地。
可全額報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年11月30日正式發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09年版)》(以下簡稱《藥品目錄》)。此次《藥品目錄》調整主要針對西藥和中成藥,調整後的新版《藥品目錄》的西藥和中成藥品種共2151個。西藥部分共有藥品1164個,其中甲類349個,乙類791個,另有20個僅限工傷保險用藥,4個僅限生育保險用藥;中成藥部分共有藥品987個,其中甲類154個,乙類83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