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債券持有人法令是法國政府為保護債券持有人權益於1935年公布的法令。它規定了指定債券持有人代表和成立債券持有人團體的有關事項,並賦予債券持有人代表各種權力。 如債券持有人代表有權出席發行公司的股東大會,有召開債券持有人大會的權力。按照這項法令,債券持有人組成的“債券持有人集團”具有法人資格,有權通過維護債券持有人權利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