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要領是日本幼兒教育基準指導書。1947 年由幼兒教育內容調查會制定,1948年由文部省頒布。主要內容:幼兒發展特徵;幼兒生話指導(身體的發育、知識的增長、情緒的發展、社會性的發展);幼兒的生活環境(運動場、建築物、遊戲用具);幼兒一天的生活(幼稚園的一天、保育所的一天、家庭的一天);幼兒保育內容(參觀、配樂、舞蹈、休息、自由遊戲、唱歌、講故事、繪畫、製作、觀察自然、模仿遊戲、演劇遊戲、健康保育、例行活動等)。
家庭與幼稚園(家長與教師會議、對家長進行教育的指導方針、與國小的聯繫)。提出要對全體幼兒進行綜合性的、適合其發展的保育指導,說明完善生活環境和生活節奏及幼兒自發遊戲的重要性。1956 年為《幼稚園教育要領》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