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保德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保德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是保德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保德縣政務信息管理局牌子。

根據《中共保德縣委辦公室、保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保辦發〔2019〕13號)檔案精神,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政務信息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行政審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德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 外文名:Baode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保德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工作原則,職能轉變,職責調整,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改革、政務服務、數字政府建設管理和公共資源交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
(二)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縣政務服務、數字政府、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及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各級各部門落實縣委、縣政府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政務改革舉措。
(三)負責推進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負責最佳化簡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梳理編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規範政務服務行為。負責指導鄉、村兩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負責組織推進全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行使相對集中的縣級行政審批職權。負責建設和管理縣級行政審批事項評審、勘驗專家庫。探索推行“大廳之外無審批”、“一枚印章管審批”。
(五)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的具體制度、規則和標準體系。依法負責編制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負責政府採購計畫、政府採購組織形式及採購方式等相關工作。負責整合建設和管理全縣統一的綜合評標專家庫。統籌推進全縣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體系建設。負責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府採購信息的發布和統計工作。負責對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指導、協調和考評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制訂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標準體系,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負責對進入縣級政務服務平台和政府採購交易平台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建設全縣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
(七)負責統籌推進全縣政務信息化建設,統籌管理縣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和資金。整合分散在各部門的電子政務規劃、建設、運行、管理等職責,推進全縣政務信息系統集約建設運維、政府各部門業務協同和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
(八)承擔縣級政務雲平台建設,為數字政府套用提供安全、穩定、可靠的雲計算資源能力。負責建立完善“政務上雲”制度和標準體系,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利用。
(九)負責統籌規劃全縣電子政務外網建設,推進部門非涉密業務專網整合,提升網路運行保障水平,形成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全縣“一張網”服務支撐能力。
(十)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維護工作,為政務服務平台運行提供保障。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在政務服務網、移動終端、實體大廳、政府網站和第三方網際網路入口等服務渠道同源發布。建設全縣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庫,完善全縣統一的綜合受理平台。建立網上政務服務評估指標體系,完善、落實相應評價考核辦法。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政務服務平台“網際網路+監管”體系建設,對各部門監管事項實行統一清單管理,為各部門開展監管工作提供平台支撐。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匯集全縣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強化對各部門監管工作的監督和效能評估,實現對監管的監管。
(十二)統籌全縣政務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完善數據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機制,保障數字政府基礎設施和信息系統平穩、高效、安全運轉。
(十三)負責對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承辦、轉辦和督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十四)承擔縣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擬訂最佳化全縣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全縣各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組織、配合營商環境評價評估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一)與縣委編辦有關職責分工
縣委編辦負責組織推進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協調權責清單管理和執行情況監督。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具體承擔縣級權責清單梳理規範、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
(二)與劃轉事項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
構建審管分離的工作機制,審批職能和事項權劃轉至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後,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與原負責審批的部門職責定位和協調配合機制。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對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等承擔主體責任,相關原負責審批的部門對審批的事中事後監管承擔主體責任。雙方建立審管銜接機制,具體職責分工見合作備忘錄。

工作原則

數字政府建設運營模式
按照“統一管理、各負其責、協同高效”的原則,縣政務信息管理局負責縣級數字政府建設套用規劃、政務信息系統年度實施計畫編制;負責項目的可行性評估、立項審批、套用效果評估和績效考核。數字政府建設運營公司負責擴展完善縣級政務雲平台服務目錄,建立政務信息系統資源日常監測機制和技術標準,提供基礎設施服務、軟體開發服務、運維服務以及技術支持服務。縣直部門應對本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定期開展對照分析,提出系統使用滿意度報告,作為對數字政府建設運營公司評估考核的重要依據。

職能轉變

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探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通過整合最佳化機構和職責,創新行政審批方式,提高審批質量和效率,不斷最佳化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促進投資創業快捷化、民生服務便利化、政府治理現代化。

職責調整

將縣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縣委辦(檔案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科技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保德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化和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能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氣象局等部門承擔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入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各項決策的落實和督查;負責擬定機關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及目標任務分解意見;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文字資料;負責組織開展局機關和入駐單位的政務服務宣傳工作,制定宣傳工作制度;負責落實上級關於宣傳工作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宣傳工作任務;負責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購置計畫編制及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實物資產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樓內保潔、保全的管理工作;對樓內外的公共設施設備、辦公硬體及網路、公共財產進行管理、保護、維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落實財務預算、決算編制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行政經費,制定並落實有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人事管理和全局勞資核定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招投標保證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搞好財產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各股室開展好各項工作;負責同上級部門的聯繫、溝通和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務改革和信息管理股。組織實施並督促落實“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舉措;承擔縣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承擔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具體承擔權責清單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負責最佳化簡化政務服務流程,梳理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負責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及系統的拓展最佳化工作,在全縣範圍的技術推廣、套用培訓和運行監管工作;負責與中央、省、市行業專網系統的對接工作;承擔由縣政府信息中心劃轉至審批局的政務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改革、政務服務運行工作的信息發布,政務服務事項、內容的公開、發布;負責同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溝通和協調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股。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的具體制度、規則和標準體系;負責政府採購計畫、政府採購組織形式及採購方式等相關工作;負責整合建設和管理全縣統一的綜合評標專家庫;統籌推進全縣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體系建設;負責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府採購信息的發布和統計工作;負責對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清理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中介服務事項及機構;負責指導、協調和考評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府採購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行監管股。負責政務服務大廳各項標準、規範、管理等制度建設;負責政務服務大廳視窗工作人員、大廳服務人員的監督管理、考勤考核、績效管理、作風建設、效能監察等工作;負責對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進行內部監督;負責草擬行政審批政策法規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重大課題調研;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大廳諮詢、導服、代辦、幫辦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基層便民服務中心和網點開展政務服務工作,提升服務水平;負責政務服務大廳投訴、舉報受理工作;負責縣級各部門權責清單規範,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建設全縣政務服務平台“網際網路+監管”系統;負責匯集全縣各級監管部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監管業務結果數據,為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合監管、協同監管提供數據支撐;協調解決入駐各部門有關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投資項目股。負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招投標方案核准;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事項的審批;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規劃建設。負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核發;負責房地產企業資質核准、商品房預售許可等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人防審批等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城管交通股。負責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綠化等城市管理事項的許可;負責對公路、水路等相關運營證件的核發;負責對內河航運、交通運輸等相關事項的許可;負責涉路施工許可;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社會事務股。負責衛生健康和體育、教育、財政、民政、人社、文化等領域相關事項的審批;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涉農事務股。負責對涉及林業、水務、農業、畜牧、農機、農藥經營等領域事項的審批;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商事登記股。負責市場主體的登記備案工作;負責食品、計量器具、特種設備等領域相關事項的審批或備案工作;負責廣告發布登記等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現場勘驗股。負責對進入審批程式的項目進行現場踏勘或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審圖、聯合驗收等;負責建設和管理縣級行政審批事項評審、勘驗專家庫;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聯合驗收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編制

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政務信息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政務信息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保德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2019年3月25日印發的《保德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即日廢止。
本規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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