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月通海大地震後,同年7月,保山地區各縣地震部門逐步建立起來,地震與戰備人防合為一體,統稱戰備人防地震辦公室,設有專職幹部一人專管地震工作。1976年龍陵地震以後,管地震的幹部增至5人。1977年1月,單獨成立保山地區革命委員會地震辦公室,1979年改為保山地區行政公署地震辦公室,幹部編制增至為8人,1977年4月至1986年5月人員編制為9人,1989年8月改為保山地區行政公署地震局,隸屬保山行署直接管理的一級部門。1991年6月地區編制委員會核定地震局人員編制為14人;1993年3月地區編委下達給地震局人員編制為16人。2001年8月保山地區撤地建市,保山地區行署地震局改為保山市地震局。2002年保山市政府批准地震局“三定”方案,人員編制20人。其中局領導職數3人,科室領導8人,局下設四個科室:辦公室、監測預報中心、法規科、震害防禦中心;隸屬市政府管理的事業局。目前,保山市地震局人員為20人,現任局長:李敏,副局長:孫文波、李紹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山市地震局
- 位於:保山市
- 防範:地震
- 屬於:國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