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保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保定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8〕112號),制定本規定。

保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縣級,加掛保定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保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主任:龐 穎(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市國民健康政策,貫徹執行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擬訂全市衛生健康規劃和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地方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制定並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及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的政策和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省基本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全市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市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參與擬訂藥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九)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二)承擔保定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轉變職能。市衛生健康委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健康河北、健康保定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負責落實國家和省的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警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與保定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市衛生健康委與保定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四)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制定、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檢驗,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開展進一步調查。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相互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組織擬訂藥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五)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三)規劃信息處(財務審計處)。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參與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
(四)宣傳法規處。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與市行政審批局對接。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處。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處。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依法依規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指導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和重大傳染病疫情調查處置。
(七)醫政藥政處。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全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參與擬訂藥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八)基層衛生健康處。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九)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科技教育與國際合作處。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應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落實援外工作任務,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十一)綜合監督與食品安全標準監測處。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的審核。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十二)老齡健康處。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婦幼健康處。擬訂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四)職業健康處。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六)健康保定指導處。擬訂健康建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健康建設綜合協調工作;擬定健康建設任務監測評估辦法,並組織考核評估。擬訂全市愛國衛生運動有關政策、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
(十七)保健處。負責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八)中醫處(保定市中醫藥發展促進局)。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具體方案。參與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實施有關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
老幹部處。負責機關老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老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健康委機關行政編制81名。科級領導職數38名(含衛生健康監察專員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工會專職主席1名,團委專職書記1名,婦委會專職主任1名,老幹部處科級職數1名)。
縣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其他事項

市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保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保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28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主任:龐 穎(女)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保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被授予“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河北省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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