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保定市清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保定市清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全區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西院位於迎賓西路088號,東院位於蓮池南大街4251號。全局共設18個股室,8個派出機構,管理4個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清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保定市清苑區迎賓西路8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保定市清苑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制定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企業信用監管工作。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整合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根據委託,負責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調查;組織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配合上級部門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區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區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事宜,組織質量事故調查,依法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區級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配合上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區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保定市清苑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和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落實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全區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鄉鎮、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推動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監督鄉鎮、開發區履行黨政同責,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考核。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協助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組織開展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八)負責推進全區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落實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九)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開展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專利執法工作。
(二十)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全區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研究制定機關事務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服務和後勤保障、維護維修、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和調配使用。負責年鑑、史志和工作大事記的編印工作。負責機關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二)教育培訓股。負責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單位人員考察、考核、任免、獎勵和懲戒工作;負責隊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局的黨群工作和老幹部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工作。
(三)財務股。負責財務裝備、勞動工資、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局計畫、財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制度;承擔本局預決算編制、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
(四)法規股。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以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五)智慧財產權和廣告監督管理股。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落實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辦法。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負責專利申請資助、評獎等工作。承擔全區智慧財產權宣傳和人才培訓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信息化建設和統計調查分析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和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準。協助省、市知識產權局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承擔推進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合作任務承擔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落實並組織實施省、市廣告業發展規劃和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
(六)信用監督管理股。負責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的“雙隨機、一公開”和抽查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根據授權範圍,查處外商投資企業有關登記管理的違法案件。(刪除了一句話)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實施對市場主體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
(七)價格監督檢查股(反不正當競爭股)。組織指導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區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全區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全區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管價格收費行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制度。制訂全區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根據委託,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組織指導查處全區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市場不正當競爭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等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以及投訴舉報處理工作。
(八)網路交易和契約監督管理股。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刪除“組織”兩字)指導網路市場申訴舉報的辦理;組織開展電子商務交易商品質量的抽查檢驗,負責網路交易監督管理平台的建設;依法指導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負責全區農資質量監督管理和質量抽檢工作,依法查處抽檢中商品質量不合格案件。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股。組織指導消費環境建設,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負責組織流通領域商品(不含食品、藥品、農資、煤炭、成品油下同)質量監督管理和質量抽檢工作,依法查處抽檢中商品質量不合格案件;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民用品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消費維權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構建服務社會和消費維權的樞紐平台;負責指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範圍內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和依法處理,督辦反饋結果;負責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及消費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
(十)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股。承擔統籌協調食品藥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及屬地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協調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通報風險隱患。
(十一)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全區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品流通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信用體系建設及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鹽生產、經營單位健全食鹽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用農產品銷售單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監督實施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組織開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開展特殊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和食品相關產品流通(原為“生產”)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並依法處置。
(十二)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股。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建立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動協作工作機制,指導協調全區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藥品監督管理股。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藥品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查處藥品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使用環節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承擔組織查辦藥品重大或跨區域案件工作。落實完善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制定全區藥品抽查檢驗計畫,承擔藥品打假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組織實施對藥品流通和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四)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股。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查處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區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檢查和處罰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事件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國家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技術指導。負責全區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檢查和處罰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承接對化妝品生產環節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對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審核、覆核及備案後現場檢查。
(十五)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落實省市推進質量強省戰略的政策措施,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承擔區質量強區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質量發展規劃和質量獎勵制度;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推進和實施名牌發展戰略;承擔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引導企業按照國際慣例開展認證;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鑑定。組織開展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察、監督,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監管工作。
(十七)標準計量股。承擔全區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區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全區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在本行政區域組織實施標準。依法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進行監督。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承擔區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燃煤和成品油監管股。依法承擔全區生產、流通領域散煤和成品油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合格散煤及成品油依法查處,組織指導全區散煤及成品油生產、銷售監管工作,制定年度質量抽檢計畫,配合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參與組織協調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工作。
保定市清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稽查大隊。負責依法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對抽驗不合格的食品藥品組織查處、監督召回和處置;配合上級稽查機構依法查處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負責組織反不正當競爭、監督管理直銷和禁止傳銷工作;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根據上級授權,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承擔監督管理和規範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及相關工作;負責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組織指導、督查督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層派出機構:設7個市場監督管理局基層派出機構,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領導下,根據授權履行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分別為:
1.城關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16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3名。
管轄範圍:清苑城區、清苑鎮
2.冉莊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2名。
管轄範圍:冉莊鎮、陽城鎮、李莊鄉
3.溫仁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2名。
管轄範圍:溫仁鎮、北王力鄉、張登鎮
4.大莊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2名。
管轄範圍:大莊鎮、東閭鄉
5.何橋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12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3名。
管轄範圍:何橋鄉、石橋鄉
6.望亭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12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3名。
管轄範圍:望亭鄉、臧村鎮、閻莊鄉、孫村鄉
7.白團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12名,其中股級領導職數3名。
管轄範圍:白團鄉、北店鄉、魏村鎮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段杏娟
黨組副書記、局長郭新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培: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霍振華:分管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股、望亭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薛文重:分管藥品監督管理股、白團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馬路剛: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何橋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輝:分管財務股、市場監督綜合執法大隊、價格監督檢查股。
副局長劉靜:分管法規股、質檢所、計量檢定中心。
主任科員付志興:分管本單位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東院安全保衛。
副主任科員劉保軍:抽調區委組織部後進村轉化下鄉。
副主任科員王光慶:分管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
副主任科員劉小順:分管網路交易和契約監督管理股。
副主任科員樊建民:分管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大莊市場監督管理所。
副主任科員孫濤:分管標準計量股。
副主任科員王軍:分管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股。
副主任科員高軍:抽調區委宣傳部創城辦。
副主任科員楊鐵柱:分管河北省輕型起重工具監督檢驗中心,負責全局檢驗檢測技術工作和檢驗檢測報告簽批工作。
副科級幹部李明坤:抽調區委大督查。
副科級幹部張新忠:分管信用監督管理股。
副科級幹部崔新立:分管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所(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股)、城關市場監督管理所。
副科級幹部黃俊峰:分管智慧財產權和廣告監督管理股(燃煤和成品油監管股)、溫仁市場監督管理所。
副科級幹部王文淵:分管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股。
副科級幹部趙彬:分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消費者協會。
副科級幹部陳文占:分管教育培訓股、冉莊市場監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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