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區水利局

保定市徐水區水利局

保定市徐水區水利局是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徐水區水利局
  • 辦公地址:宏興中路6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區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組織實施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負責水庫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庫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一)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河長制、湖長制的決策部署,辦理區級總河長、區級河長交辦的事項,協助區級總河長、區級河長對各鄉(鎮)、各部門履行河長制、湖長制相關職責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各股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提案督辦、水利修志、重大會議組織、宣傳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和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社會保險、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工作;組織國家公務員的培訓及幹部職工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水利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區水利系統勞動保護;負責全區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水利的資產、價費、稅收、信貸、財務等調節政策,對全區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各下屬單位財務工作並負責監督。
  (二)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股。負責全區級水工程規劃、論證、勘測、設計及組織施工;負責對全區河道、水庫、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河口灘涂、水域的管理和保護,對河道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進行行業管理;指導農田水利、灌區、井灌、噴灌等水利設施管理及農村人蓄飲水、集雨節灌工程的設計、監督、管理及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全區水庫移民工作,負責移民人口統計和移民後期扶持資金髮放工作;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落實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承擔水利隊伍建設責任;負責涉水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事糾紛協調處理;組織指導、監督全區節水工作;指導河湖生態流量工作;組織實施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監測;組織發布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本部門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在職責範圍內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參與有關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三)河湖管理股。負責落實省、市河長制辦公室交辦的任務、落實區級總河長、區級河長交辦的事項;負責貫徹落實區級總河長會議、區級河長例會決策部署;負責文電、會務等河長辦日常運轉工作;制定河長制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和考核辦法,組織實施考核、督查、驗收、信息共享及宣傳報導等工作;監督、指導鄉(鎮)河長制辦公室落實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擬訂並分解河長制年度目標任務,監督各項任務落實;制定並實施區級河流“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及時向市河長辦公室報送信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