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芿,日本律宗僧人。京都泉涌寺的開山鼻祖。字“我禪”,號“不可棄”。肥後人。自幼出家,喜研佛典,推崇戒律。曾至京都和奈良遊學三年,後歸鄉,於筒岳開創正法寺作為傳授戒律的道場。建久十年(1199)渡宋,學天台、禪、律等。建曆元年(1211)攜經論兩千餘卷歸日。受到榮西禪師歡迎,住錫建仁寺。建保六年(1218)入東山仙遊寺,開堂演法。改寺號為“泉涌寺”,以此作為天台、禪、律三宗的道場。該寺被列為敕願寺,曾得到後鳥羽上皇、高倉天皇、順德天皇以及北條泰時、藤原道家、笠置貞慶、睿山慈鎮等人的尊敬。時人稱之為天台、律宗的中興之祖。著有《佛法宗旨論》、《坐禪事儀》、《念佛三昧方法》等。後小松天皇(1382—1412在位)追賜“大興正法國師”諡號。明治天皇又追賜“月輪大師”諡號。後世稱其律法為“北京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