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憲法法院研究

俄羅斯憲法法院研究

近代以來,各國紛紛實行法治以代替人治。在法治之下,又紛紛制定了憲法,實行憲政。箇中緣由,無須多言。中國清末政府迫於各方壓力,也於1908年制定了《欽定憲法大綱》,仿行“憲政”,迄今已一百周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俄羅斯憲法法院研究
  • 作者尤曉紅
  • 類別:法律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10月01日
  • 頁數:230 頁
  • 開本:大32開
  • ISBN:978750048080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此後,在中國,只有實行真憲政還是實行假憲政、實行何種憲政之爭,而無人反對立憲

作者簡介

尤曉紅,1978年11月生於黑龍江省大慶市。1997-2001年就讀於黑龍江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學士學位;2001-2004年就讀於黑龍江大學法學院,獲得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碩士學位;2004-2007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得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學位。現任黑龍江大學法學院講師,主要從事憲法學研究,曾在《俄羅斯中亞東歐研究》、《法學》等雜誌上發表論文多篇。

目錄

中國也需要違憲審查(代序)
導論
第一章 俄羅斯違憲審查體制沿革
第一節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審查制
一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審查制的成因
二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審查制的歷史演變
三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審查制的實施狀況
第二節 憲法監督委員會審查制
一 憲法監督委員會審查制的成因
二 憲法監督委員會審查制的基本內容
三 憲法監督委員會的運行狀況
第二章 俄羅斯憲法法院的生成
第一節 俄羅斯憲法法院生成的理論背景
一 法治國
二 公民社會
第二節 兩類違憲審查體制與俄羅斯契合程度之分析
一 分權原則的確立為司法機關行使違憲審查權奠定了基礎
二 美國式普通法院審查制不適合俄羅斯
三 德國式憲法法院審查制更適合俄羅斯
第三章 俄羅斯憲法法院的構成、職權、訴訟程式和判決
第一節 憲法法院的組織構成
一 憲法法院的屬性
二 憲法法院法官的選任資格及選任程式
三 憲法法院的內部構成
四 憲法法院獨立地位的保障
第二節 憲法法院的職權
一 規範審查權
二 解決許可權爭議
三 解釋憲法
第三節 憲法訴訟程式
一 憲法訴訟的基本原則及訴訟參與人
二 憲法訴訟程式的若干構成階段
第四節 憲法法院的判決
一 憲法法院判決的作出及其構成
二 憲法法院判決的效力
第四章 俄羅斯憲法法院與立法機關、總統和其他法院的關係
第一節 憲法法院與立法機關的關係--司法自制與司法積極主義
一 憲法法院在運行中表現出司法自制
二 從違憲判決的數量看,憲法法院呈現出司法積極主義
第二節 憲法法院與總統的關係--有限制約與憲政意義的制衡
一 1992-1993年間憲法法院與總統的關係
二 1995年之後憲法法院與總統的關係
第三節 憲法法院與其他法院的關係--恪守許可權與合作糾紛
一 憲法法院與其他法院之間的許可權與分工
二 憲法法院恪守權力界限
三 憲法法院與其他法院曾產生合作糾紛
第五章 俄羅斯憲法法院與公民基本權利保障
第一節 保障基本權利是憲法法院的主要價值追求
第二節 憲法訴願是憲法法院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主要制度支撐
一 不純正的憲法訴願制度
二 憲法訴願制度的構成
第三節 憲法法院適用第55條第3款作為違憲審查基準
一 憲法第55條第3款蘊涵法律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
二 憲法法院對比例原則的適用
第四節 援引國際條約及歐洲人權法院判例作為違憲審查的考量標準
第五節 憲法法院保障基本權利的實踐
一 憲法法院保障公民人身權利的實踐
二 憲法法院保障公民政治權利的實踐
三 憲法法院保障公民社會經濟權利的實踐
四 憲法法院保障公民訴訟權的實踐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