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的新銀行法

俄國的新銀行法

《俄國的新銀行法》是張慰慈所著作品,出自於《張慰慈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俄國的新銀行法
  • 作者:張慰慈
  • 作品出處:張慰慈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者簡介,作品原文,

作者簡介

張慰慈(1890—1976),活躍在民國時期的北京學界,是民國時期政治學研究的開拓者,自由主義政治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曾參與《新青年》《努力周報》《晨報副刊》等民國自由主義重要刊物的編輯和稿件撰寫,與胡適等學人保持著非常好的思想戰友關係。編者簡介李源,2 0 1 4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主要研究民國政治思想史。2013年起,擔任視頻節目《羅輯思維》的創作人。

作品原文

俄國新政府成立以後,就宣布一條法律,把銀行事業改為國家專利。所有一切私立銀行併合於國家銀行,他們的財產收沒於國家銀行,他們的債務也由國家銀行擔負。所以俄國的銀行事務充全集中於一個國家銀行。照這法律所說,設立這國家銀行的宗旨,是為全俄人民及一班貧窮百姓的利益起見,同時並想把從前私人銀行所做的種種弊端——例如投機事業及剝削小民之類——都一齊除盡。
銀行的東家自然是大資本家,他們平時作孽也作夠了,錢也積得不少了,此刻把他們的事業收為國家專利,把他們的不動產充公,他們仍舊可以逃到外國去做富家翁。但是一個銀行里,總有無數的小款存戶,他們是全靠這幾個錢過日子的,如果把他們的錢也□帶充公,豈不是使他們不能過活嗎?俄國的立法人,也想到這一層,所以說銀行的債務,由國家銀行擔任,並且法律的末了一條又特別聲明“小款存戶的利益須特別保護”。我們要曉得銀行事業與人民生計有絕大的關係,因為此刻大多數人均與銀行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但是銀行家的宗旨完全是一種營利的性質,他們不管人民的利益怎樣,只曉得他們自己怎樣才可多賺幾個錢,為他們自己的利益起見,所以他們想做的事,往往與社會的利益相反。因為這種種的關係,政府不能完全聽他們自由行動,使人民受種種經濟上的痛苦,所以各國均有極詳細的法律,監督銀行的營業,保護存戶的利益。俄國新銀行法更進一步想一個根本解決的方法,把銀行變為國家的機關,為全國人民謀幸福,並不為一二個資本家謀私利。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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