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的婚姻制度》是張慰慈所著作品,出自於《張慰慈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俄國的婚姻制度
- 作者:張慰慈
- 作品出處:張慰慈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出處,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A)結婚法
俄國的結婚法非常簡單,一共只有六條。其中也沒有新奇的法則,不過所規定的手續與各國通行的稍有些不同而已。在歐美各國,結婚禮式大半是在教堂舉行,就是不在教堂舉行,行禮時也必定有牧師在場做證婚人。這樣的結婚禮式,可以叫做宗教的結婚。俄國未革命之前,也通行這種宗教的結婚。不過革命以後,教堂的勢力完全掃地。這結婚一事,以前非經過教士的手不成,現在完全用不到教士了。新法律第一條就說:“從今以後,俄羅斯共和國只承認民事的結婚。”宗教式的結婚雖不禁止,各人仍舊可以隨意舉用,但是結婚要有法律上的效力,非經過民事的結婚式不可。
【注】:以上是原文的部分內容。
出處
此文出自《張慰慈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者簡介
張慰慈(1890—1976),活躍在民國時期的北京學界,是民國時期政治學研究的開拓者,自由主義政治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曾參與《新青年》《努力周報》《晨報副刊》等民國自由主義重要刊物的編輯和稿件撰寫,與胡適等學人保持著非常好的思想戰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