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服務業繁榮發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經濟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促進服務業繁榮發展
- 類型:經濟名詞
內容
聚焦產業轉型升級和居民消費升級需要,擴大服務業有效供給,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品質,構建優質高效、結構最佳化、競爭力強的服務產業新體系。
第一節 推動生產性服務業融合化發展
以服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為導向,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聚焦提高產業創新力,加快發展研發設計、工業設計、商務諮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聚焦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動供應鏈金融、信息數據、人力資源等服務創新發展。聚焦增強全產業鏈優勢,提高現代物流、採購分銷、生產控制、運營管理、售後服務等發展水平。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深化業務關聯、鏈條延伸、技術滲透,支持智慧型製造系統解決方案、流程再造等新型專業化服務機構發展。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服務企業。
第二節 加快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化發展
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務體驗為導向,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加快發展健康、養老、托育、文化、旅遊、體育、物業等服務業,加強公益性、基礎性服務業供給,擴大覆蓋全生命期的各類服務供給。持續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與智慧社區、養老托育等融合發展。鼓勵商貿流通業態與模式創新,推進數位化智慧型化改造和跨界融合,線上線下全渠道滿足消費需求。加快完善養老、家政等服務標準,健全生活性服務業認證認可制度,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誠信化職業化發展。
第三節 深化服務領域改革開放
擴大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全面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條件,鼓勵社會力量擴大多元化多層次服務供給。完善支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創新適應服務新業態新模式和產業融合發展需要的土地、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健全服務質量標準體系,強化標準貫徹執行和推廣。加快制定重點服務領域監管目錄、流程和標準,構建高效協同的服務業監管體系。完善服務領域人才職稱評定製度,鼓勵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深入推進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和擴大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