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案例重述》是2005年6月1日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顯冬。本書講述了案例研究是法律學習目的所決定的不可或缺的內容,中國人歷來認為,學習和研究的目的就在於運用。
基本介紹
- 書名:侵權責任法案例重述
- 作者:李顯冬
- ISBN:7562027420, 9787562027423
- 頁數: 267頁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年6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 叢書名:新紀元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
- 條形碼:9787562027423
- 尺寸:23 x 17 x 0.9 cm
- 重量: 399 g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李顯冬,1951年生,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農業經濟法學會理事,加拿大麥吉爾大學訪問學者,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顧問,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顧問。1997年起被聘為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法律顧問,《法律大講堂》、《大家看法》等欄目特邀嘉賓。
內容簡介
學習法學的目的就是為了運用,故對於學習法律的學生來說,要想學好法律必須有正確的方法。由於法律教育的成敗和得失事關國家法治的盛衰,無疑在法學教育中,對法學教育方法的研究,意義重大。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科學。就其本質而言,法無非是在人類社會中對整體秩序具有規定作用的,並以人們的外在行為作為其調整對象的一種行為規則。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當某種社會關係受到民法的調整和規範的時候,這種社會關係就成為民事法律關係。
法律的適用,是指將法律規範適用於具體案件以獲得判決的全過程。當某一具體的法律規範規定,具備某種構成要件的時候,就會產生某種特定的法律效果。
目錄
《案例與法》(代序)?
第一章?侵權行為概述
第二章?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
第三章?侵權行為構成要件概_述
第四章?違法行為
第五章?損害
第六章?因果關係
第七章?過錯
第八章?抗辯事由
第九章?特殊侵權責任概述
第十章?特殊侵權行為分論
第一節?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
第二節?法定代理人、法人及其工作人員和僱傭人的侵權責任
第三節?產品質量責任、高度危險作業和環境污染致害責任
第四節?地面施工致害責任、建築物及其他地上物和動物致害責任?
第五節?醫療事故責任和交通事故責任
第十一章?責任方式與賠償範圍
第十二章?責任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