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重述:綱要

侵權法重述:綱要

《侵權法重述:綱要》是2006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肯尼斯·S·亞伯拉罕,阿爾伯特·C·泰特,許傳璽等。該書主要有研究院特別編制的案例總結,以及對人、物等的侵權行為進行了相關解釋和介紹。

基本介紹

  • 書名:侵權法重述:綱要
  • 作者:肯尼斯·S·亞伯拉罕,阿爾伯特·C·泰特,許傳璽 等
  • 類別:圖書 > 法律 > 外國法律與港澳台法律
  • 頁數:532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叢 書 名:美國法律重述漢譯叢書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62034 出版時間:2006-08-01 版 次:1

內容簡介

最初的《侵權法重述》於1923年——美國法律研究院在同年早些時候成立後不久——即開始編撰。因此,與《代理法重述》和《契約法重述》一道,《侵權法重述》是研究院最早的幾個項目之一。在隨後數年內全面負責該工作的報告人是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弗朗西斯·H·博倫(Francis H.Bohlen)教授,雖然起草該《重述》部分章節的助理報告人達7人之多。該《重述》的最後一卷(即第四卷)於1939年出版。 又過了16年後,在1955年,研究院回到侵權法這一主題,對最初《侵權法重述》的各個方面進行回顧和反思,依據其後法律的發展重新表述並常常擴展其規定內容。費時24年才完成的《侵權法重述第二版》最終完全替代了原《重述》;因此,本書未收入原《重述》的任何章節。《侵權法重述第二版》的報告人是躋身20世紀最著名侵權法專家的兩位學者:加利福尼亞大學赫斯汀法學院的威廉·L·普若瑟(William L.Prosser)教授和范德比爾特大學的約翰·w·威德(John w.Wade)教授。最初的編撰工作幾乎完全是普若瑟完成的,並且前十九章在他仍擔任報告人時已被研究院批准、出版。普若瑟在1970年辭職後,威德承擔了修改普若瑟的剩餘幾章的草稿、將其提交研究院批准,並監督其出版的責任。

作者簡介

許傳璽,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士(J.D.);美國耶魯大學社會文化人類學博士;北京大學英語文學專業學士、國際政治與國際組織專業碩士;現任中國政法大學中美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美國比較法學刊》(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編委;美國比較法學會(The American Society of Comparative Law)理事;2004年入選美國法律研究院(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負責翻譯原書第1-100頁及第227-333頁並審校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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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美國法律研究院簡介侵權法重述第二版第一編 對人身、土地和動產的故意侵害第一章 侵權法重述常用詞語釋義第二章 對人身權益的故意侵犯第四章 對人身、土地和動產的防衛——收復第七章 對土地專有權益及保持土地現狀權益的侵犯第八章 對土地的特權進入第九章 對動產目前及未來占有權益的故意侵犯第二編 過失第十二章 一般原則第十三章 對土地的狀況及其使用的責任第十四章 提供動產供他人使用者的責任第十六章 過失責任所必需的因果關係第三編 嚴格責任第二十章 動物占有人和管理人的責任第二十一章 異常危險活動第四編 不當表述第二十二章 造成金錢損失的不當表述與未披露第五編 誹謗第二十四章 侵犯名譽第二十五章 誹謗訴訟的抗辯事由第二十七章 誹謗訴訟中的賠償計算第六A編 隱私第二十八A章 侵犯隱私第九編 對有益經濟關係的干擾第三十七章 對契約或未來契約關係的干擾第十編 以非侵入方式對土地權益的侵犯第四十章 侵擾第十三編 救濟第四十七章 賠償侵權法重述第三版 產品責任第一章 商業產品銷售者基於產品銷售時的缺陷之責任第四章 一般適用條款侵權法重述第三版 責任的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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