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損害賠償的範圍

侵權損害賠償的範圍,侵權人因侵權行為而承擔損害賠償的限度。在中國,具體有三種情形:(1) 侵害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其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是全部賠償原則,即財產損害賠償的數額以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為限,其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2)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3)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住宿費、交通費、住院一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侵權損害賠償的範圍
  • 定義:侵權人因侵權行為而承擔損害賠償的限度
  • 類型:法律術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