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事件,被判刑,
涉黑事件
經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侯金髮、侯金海、侯金亮,自1993年以來,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以被告人張保民、張成俊、李金玉、王紅貴、景春凱、侯金江為骨幹,在運城市聞喜縣大肆進行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殘害百姓,控制當地相關行業,共同或分別實施犯罪74起,違法行為14起,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等16個罪名,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判刑
2018年2月10日,被告人侯金亮、王紅貴、景春凱、侯金江四人共同或分別犯組織、領導或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盜掘古墓葬罪、開設賭場罪、抽逃出資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幫助毀滅證據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二年、十年、八年,及相應的財產刑、資格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