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連琦

侯連琦,1964年7月生,河南省新蔡縣人。2008年畢業於蘇州大學法學院。現任於江南大學法學院。主要研究WTO·貿易救濟法律制度並參與編輯大量文獻。

基本介紹

  • 姓名:侯連琦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省新蔡縣
  • 出生日期:1964年7月
  • 職業:教師
  • 畢業院校:蘇州大學法學院
  • 代表作品:《反規避法律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概況,代表著作,主要觀點,相關問答,中國企業涉訴案件情況,WTO案件運行的特點,

概況

1964年7月出生,河南新蔡縣人。
侯連琦
1995年畢業於西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並取得碩士學位,研究方向為司法邏輯。
2008年畢業於蘇州大學法學院並取得法學博士學位,研究方向為涉外經濟法。
1995年9月於上海財經大學經濟法系工作。 
1996年至今,於江南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研室從事國際經濟法教學及研究工作。主講課程:國際經濟法學、國際法、WTO與中國、涉外法律服務。現兼職於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國際部,主要從事國際貿易法律服務業務,如反傾銷、反補貼涉外法律服務業務。 
現任江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參與的研究機構:中國法學會、江蘇省法學會、無錫市法學會等。

代表著作

參編《論中國法的精神》,青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概論》,南京出版社1996年版; 
《中國行政法實用通典》,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反規避法律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主要觀點

相關問答

問:從商務部了解的數據看,WTO爭端解決機制來說,加入世貿組織11年來,我國針對美國、歐盟等成員國對中國採取的貿易措施累計主動起訴了11起案件,截至2012年底,這11起中已經有8起有最終的裁決和結果,中方多數案件獲得勝訴。勝訴與敗訴案子分別是哪些?若將敗訴案子歸因,您認為是什麼? 
答:加入WTO以來,中國在WTO作為起訴方發起11起爭端解決案件,被訴16起,但是敗訴多,勝訴少。中國在WTO中的第一個案件勝訴 ――美國鋼鐵保障措施案。對此,我個人認為造成中國敗多勝少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中國經濟體制和法律制度與WTO法律制度處於磨合期,因為WTO法律制度是由西方已開發國家制定的,是在吸收了西方資本主義法學理念及西方經濟學理論建立起來的法律制度,這與我國傳統法律文化之間存在衝突。二、我國有關部門對國際官司認識不足,尤其是沒有深入了解WTO爭端解決程式,即不習慣打WTO官司。三、我國法學教育滯後。法學本科教學過程中很少涉及WTO內容,即便是法學研究生教學也很少涉及這部分內容,只有法學和經濟學專業到了博士階段專門研究WTO方向的博士生才肯花時間全面研究WTO內容,然而,開設與WTO有關課程的有蘇州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廈門大學法學院等為數不多的高校。四、政府與企業的關係沒處理好,政府對企業干預過多。我們的政府如何管理經濟已經成下一步改革的重點及難點。如今,在管理經濟上都是“強勢政府”,導致的是政府直接干預,進而導致缺乏部門間的協調,進而引發貿易爭端,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另外,在WTO輸了也不一定是壞事,比如說我們這次414我們輸了,輸了下次就規範起來,特別是程式問題,我們搞一套更加規範的程式下次我們就不錯了。

中國企業涉訴案件情況

(資料來源於2012年國際經濟法學年會)2012年1-9月份中國企業面臨一共19個國家和地區53起兩反兩保,即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還有特別保障措施的調查。2011年是67起。從金額來說,2012年我們遭遇貿易摩擦涉及的貿易額是242億美元,去年全年貿易摩擦所涉及的貿易額是59億美元,從案件數量上來說似乎沒有太大的變化,但是涉案金額的變化是驚人的。因為2012年我們陸續遇到了光伏的案件,僅是歐盟對華光伏電池反傾銷案,一個案子就200億美元。前兩天中國政府和歐盟已經就光伏的反補貼立案,進行了立案前磋商,按照我們的預計,可能是在下周左右,歐盟對中國政府的反補貼調查可能立案。通報1-10月我國商務運行情況。在答記者問環節,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加入世貿組織11年來,中國針對美國、歐盟等成員國對華採取的貿易措施累計主動起訴了11起案件,8起有了最終的裁決和結果,中方多數案件獲得勝訴。,“當然算法不太一樣,按我們算是11起案件,2012年,這11起中已經有8起有了最終的裁決和結果,中方多數案件獲得勝訴。 
1、案件 第一,在訴美國四項針對中國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案中,WTO抗訴機構澄清了“公共機構”和“雙重救濟”含義,裁決美國對中國採取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違反規則,一是不能隨便地把一個企業,特別是我們的國有企業說成是公共機構。二是不能雙重救濟,反傾銷、反補貼,經常用的是雙重救濟的措施。沈丹陽指出,這兩個做法,WTO抗訴機構都明確美國的做法違反世貿規則,這樣使美國不得不修改其相關的國內立法。第二,在訴美國禽肉限制措施案中,專家組全面支持中方主張,裁決美國限制中國禽肉進口的立法違反了世貿規則,使美國被迫廢止相關的立法。第三,在訴歐盟緊固件反傾銷措施案中,抗訴機構裁定《歐盟反傾銷基本條例》有關單獨稅率的規定違反WTO反傾銷協定,歐盟同樣被迫修改其反傾銷條例。降低對我緊固件產品的反傾稅率,並表示將複審其他52項涉華的反傾銷措施。 
2、從案件的特點來看,我們不難看出有三個特點, 1)涉案產品向高附加值產品攀升,摩擦的地域繼續擴大。 2)已開發國家的大案多,大家都知道這幾年隨著全球變暖,新能源技術,通訊產業的發展,大家對新型戰略產業的培育和發展都非常關注,大家都認為這是未來國家競爭的制高點。 3)開發中國家案件數量多,而且方式多樣,大家可能都有一個共識,或者說共同的感覺,往往開發中國家的法治理念、法治健全程度存在一些差異,所以它的靈活性就大,隨意性就大。 2012年,我們一共新增8個案件,約占WTO的新增案件總量的33%,我再強調一下,是截止到今天,我不敢說在未來的一個多月裡面,會不會有其他的成員針對我們提出新案,但是我敢肯定的說在未來一個多月裡面我們一定要對其他成員提起新案,所以這個數字還會增長,這個比例還會增加。在這8起案件中我們起訴了2起,被訴6起。 
3、原因分析 我們起訴兩個案件都是針對美國,一個是2012年5月25號訴美22起反補貼調查,該案涉及貿易額78億美元。2012年9月17號我們打了第二個包,24個案件,再加上美國的GPX法案。 2012年7月5日美國起訴我們汽車雙反案是我們2012年面臨的對進口產品實施的雙反措施,第三次被送到WTO。我們也注意到這幾個案子相繼送到WTO以後,美方,包括歐方,它在爭議點上都是類似的,大多側重於程式性問題,側重於透明度的問題,美歐都沒有過多的糾結於所謂的補貼認定、補貼傳導的測試,沒有就這些比較實體性的問題做質疑。為什麼?因為我們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或者模仿了美歐的做法,它告倒了我們,它也就告倒了它自己。這是美方訴訟策略選擇上的一個考慮。 2012年,在WTO爭端解決程式中,我們起訴案件有5個,分別是2012年的這兩個,以及08年我們訴美國的379案,處在執行階段;我們訴歐盟的緊固件案,執行期已經到2012年的10月12日完成了,歐盟說它已經履行了執行義務,我們正在評估。還有就是我們2011年2月28日告美國的歸零案,歸零案一裁美國敗訴了,美國2012年處在執行期,在程式中的被訴案件比較多,一共11個,2012年我們重點要處理的是陸續起訴的幾個案件。明天我將飛往日內瓦和美方就449、450案進行磋商。 WTO一共有251個案件,我們可以看到一個趨勢,前幾年比較積極,最近幾年始終保持在20%以下,就在這幾個月里非常多的案件已經爆發出來了,2012年已經到了24個。從申訴方方面統計,以開發中國家為申訴方的案件在不斷提升,這表明開發中國家已經逐步學會利用資源。根據處理情況統計,我們發現磋商的案件越來越多,而inactive案件也就是“休眠案件”也占有一定比例,由專家組程式終結的案件占最大比例。而通過專家組程式終結的案件的執行,也就是compliance,在執行方式中,占最大比例的是雙方協商執行;另外有5個案件是由專家組直接規定執行期限的;有25個案件是自動執行的;最後有一種是通過仲裁確定執行期限的。

WTO案件運行的特點

1、美歐仍然是最大利用者(451個申訴中占190個,42%) 2、開發中國家逐步學會利用(451個申訴中占201個,近45%) 3、貿易救濟措施(兩反一保)是主要糾紛(占案件數的47%,專家組案件數的51%) 4、2011年TBT案件專家組報告集中 5、沉寂多年的智慧財產權案件重新出現 總之,自中國成為WTO成員方第十一年,可以看到,成為被訴方的次數上中國是第三,而申訴方的次數排在歐盟、美國、阿根廷、加拿大等的後面。中國申訴案件有這些特點:針對美國(80%)和歐盟(20%);專家組解決的比例高(78-100%);既有針對具體措施的,更有針對法律的;勝訴案件起到了較好作用。中國被訴的案件有這樣的特點,第一個增長速度特別快,還有一個美國仍然是最主要的申訴方,在15個被訴國當中美國占13個,第三個大多數針對中國的經濟政策,我們看一些汽車零部件退稅案件也好,都直接干涉到中國在改革開放當中政策性的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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