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蘭縣旅遊局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旅遊管理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縣地方旅遊行政法規、規章,制定全縣旅遊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蘭縣旅遊局
  • 局長:孫 波 
  • 副局長:徐立星
  • 副局長:白 雲
領導班子,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孫 波 旅遊局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徐立星 旅遊局副局長。分管工作:常務、景區管理、安全、辦公室。
白 雲 旅遊局副局長。分管工作:黨務、旅遊宣傳、節慶策劃、改善經濟發展環境工作。

機構職能

(一)
(二)研究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培育完善和開發旅遊市場;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境內外重大促銷活動;負責旅遊諮詢工作。
(三)負責旅遊資源的調查開發和保護工作;制定全縣旅遊業中長期發展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旅遊產品和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引導全縣旅遊業招商融資;負責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和規範;負責旅遊商品的開發、定點工作;負責旅遊滑雪場的等級評定標準推行和監督檢查,協調文明旅遊景區示範單位評選;負責旅遊度假區、生態旅遊示範區、旅遊扶貧開發區規劃指導工作。
(四)負責全縣國內旅行社初審;負責旅遊涉外飯店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的評定推薦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依法進行執法監督;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旅遊行業標準,制定全縣旅遊行業標準,指導旅遊企業提高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單位合法權益;指導旅遊安全、保險工作及旅遊定點核定工作;負責“開辦一日游項目”的核准工作;協助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交通運輸。
(五) 管理旅遊涉外事務和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全縣性旅遊節慶、會展工作。
(六)負責旅遊信息統計和抽樣調查工作,定期公布旅遊市場信息,負責旅遊接待和外匯及旅遊收入匯總上報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全局政務綜合、會議組織、檔案管理、工作信息、秘書檔案工作。負責保密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督察、督辦、信訪、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年度工作安排、工作總結及全局性活動、會議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事物、後勤服務、安全保障物資管理。負責目標管理工作。
(2)市場股: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負責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和宣傳;組織實施及指導全縣旅遊市場開發工作;研究國內外旅遊動態,為旅遊企業提供市場開發和產品開發信息;負責旅遊日常外事聯絡工作;組織協調旅遊宣傳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旅遊節慶、會展活動。
(3)丹清河風景名勝區管理處: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實施風景名勝區規劃;保護風景名勝區資源及其生態環境;組織開發建設風景名勝區景觀景點;對景區秩序、旅遊活動、商服網點依法管理;制定風景名勝區公共規則;協助有關部門負責風景名勝區內遊人安全保護和防火、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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