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縣司法局是縣政府司法行政工作部門,擔負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基層法律服務、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刑釋解教”人員、為社會弱勢群體和困難民眾提供法律援助,負責對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和法律工作者、司法鑑定等行政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安縣司法局
- 地點:依安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依安縣司法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確領導下,在人大、政協的支持和監督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最佳化發展環境,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為己任,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真抓實幹,切實履行各項職責,認真組織開展了法律六進、法律廣場、法律大集等大型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活動,現場解答各類法律諮詢,登門辦理公證,免費代理訴訟,及時為弱勢群體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全力做好人民調解和安置幫教工作,積極開展“評議”活動,將“評議”活動與大學習、大討論及正規化管理活動相結合,寓活動於各項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工作作風、辦事效率都有了較大轉變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公證、律師、基層司法行政、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項工作均取得了長足發展,先後被授予全縣“雙評”活動最佳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目標評比優勝單位、全省先進“四五”普法辦公室、省級規範化司法局、省級規範化法援中心等多項榮譽稱號,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縣域經濟、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突出貢獻。
內設機構
綜合業務股
一、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
二、負責司法行政工作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三、負責司法行政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和局機關後勤服務及安全保衛工作;
四、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及基本建設計畫申報工作;
五、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和相關財務工作;
六、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督查、外事、提案、統計、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報刊雜誌征訂、信息網路建設等工作。
業務指導股
普法辦公室
一、根據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起草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年度工作總結等有關檔案,經領導審定後,傳送有關單位。
二、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指導、協調、檢查、督促、考評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和落實依法治縣工作計畫、工作任務等情況。
三、及時掌握依法治縣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對依法治縣工作的一些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供領導小組決策參考。
四、會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部門,開展依法治縣專項調研和理論研究,分析依法治縣工作的形勢、任務,找出存在問題的原因,向領導小組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五、組織、參與、協調召開依法治縣工作的有關會議,以及各種調研活動,形成比較科學的理論調研成果,為領導小組更有效地指導依法治縣工作,提供依據。
六、負責聯繫縣直機關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助抓好縣直機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對企業依法治理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和部署,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縣企業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
七、負責收集整理依法治縣工作報告、調研報告、工作信息,編髮工作簡報。
八、蒐集、整理、上報、交流依法治縣工作信息、工作經驗,全面推動依法治縣工作深入開展。
九、建立依法治縣工作目標體系及考評辦法,根據領導小組的授權,組織協調對各地、各部門依法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或評估。
十、負責對各地、各部門依法治理機構、人員落實情況和經費保障情況的檢查、督促和向領導小組報告;對各地、各部門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特殊困難向領導小組匯報。
十一、負責領導小組全體會議的會議記錄,根據需要印發會議紀要。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並向領導小組成員通報有關情況。
十二、發現和培養依法治縣工作的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促進區域依法治理、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協調發展。
十三、負責聯繫依法治縣領導小組領導同志和成員,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條件,做好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依法治縣領導小組全體會議的組織準備和會務安排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法律援助中心
一、貫徹執行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和實施法律援助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
二、統一接受並指派律師承辦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三、受理、審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請,並指派法律業務人員承辦法律援助事項;
四、組織法律援助機構人員的教育培訓;
五、開展法律援助宣傳,組織法律援助工作經驗交流;
六、統一管理法律援助檔案,統計法律援助的有關數據,收集信息資料;
七、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與法律援助有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