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間隔日數

供應間隔日數是指前後兩批物資到貨的間隔日數。它是儲備資金定額日數的組成部分,是確定儲 備資金定額的主要因素。在供貨量一定的條件下,物資供應次數越多,間隔日數越短,占用資金越少。反之則多。供應間隔日數的長短,取決於供貨單位的供貨周期和用料單位的採購周期。這二個周期又受許多因素的制約。如供貨周期取決於供應企業的生產情況、發貨計畫和條件。採購周期取決於用料單位的生產特點、採購、運輸和驗收能力以及採購批量等。供需雙方簽訂契約時,需綜合考慮有關因素,然後協商決定。當某種物資由幾個單位供貨時,應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該種物資的供應間隔日數。

公式為:
平均供應間隔係數 =∑(某供應單位全年供貨量×某供應單位供應間隔日數)/各供應單位全年供貨量之和
例 某種材料由甲、乙、丙三單位供貨。甲、 乙、丙三單位供貨總量分別為400噸,500噸和 600噸,其供應間隔期分別為65天,50天和40 天,則
平均供應間隔日數 =(400×65+400×50+600×40)/(400+500+600)=50天
另外,在沒有簽訂契約的情況下,還可以根據 歷史資料查出某種物資每批進貨的實際間隔日數與 每批進貨量,用加權平均法求出平均供應間隔期。即
平均供應間隔期 =∑(每批進貨數量×某批的供應間隔日數)/各批供應數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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