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縣大數據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簡述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縣大數據中心政府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編制縣大數據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並在來鳳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鳳縣大數據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來鳳縣大數據中心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1.縣大數據中心領導分工情況。
2.縣大數據中心工作職能、內設機構及其職能。
3.縣大數據中心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公開形式:通過宣恩縣人民政府網站地方部門平台公開。
(三)公開時限
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來鳳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或相關政務媒體等途徑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縣大數據中心申請獲取縣政府相關信息。
申請人可向縣大數據中心局申請領取或自行複製《來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詳見附屬檔案),也可在來鳳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縣大數據中心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縣大數據中心現場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書。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縣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來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根據要求填寫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
縣大數據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除可以當場答覆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縣大數據中心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縣大數據中心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縣大數據中心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縣大數據中心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縣大數據中心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工作機構;來鳳縣大數據中心
辦公地址:來鳳縣翔鳳鎮檔案大樓24樓;
工作時間: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縣大數據中心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來鳳縣人民政府或縣政府辦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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