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甘蔗

來賓甘蔗

來賓甘蔗,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來賓甘蔗中大莖2.5厘米以上,蔗莖節間較長且均勻,蔗皮多為紫紅色和綠色,有臘粉,堅韌有光澤。蔗莖新鮮有光澤,蔗汁多,蔗肉黃白色、質地緊密,纖維適中,甜膩清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賓甘蔗
  • 產地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
  • 品質特點:外在感官品質:中大莖2.5厘米以上,蔗莖節間較長且均勻,蔗皮多為紫紅色和綠色,有臘粉,堅韌有光澤。蔗莖新鮮有光澤,蔗汁多,蔗肉黃白色、質地緊密,纖維適中,甜膩清香
  • 登記年份:2020年
自然生態環境,地域範圍,品質特性特徵,特定生產方式,包裝標識規定,

自然生態環境

2.1 土壤 來賓甘蔗種植區的土壤厚度在50cm上,耕作厚度在20cm以上,土壤為質地沙壤土至輕粘土,pH值在5.5-7.0之間,有機質在1.5%-3%之間,速效磷含量大於10mg/kg,速效鉀含量大於80mg/kg。土壤土質符合優質糖料蔗的種植要求。 2.2氣候 來賓甘蔗種植區域的地貌類型以山地丘陵為主,地勢北高南低,東西兩頭高中間低,從西北向東南呈緩緩傾斜的湖盆狀。最高海撥為686米,最低海撥為110米。甘蔗種植區地處北回歸線,日照充足、雨量充沛,無霜期長,年平均氣溫20.30℃,年氣溫低於10℃的天數 在10天以下,全年活動積溫達6000℃以上。年平均日照時數達1582小時。年平均降雨量1360毫米。年平均無霜期為331天。來賓的氣候條件很適合甘蔗的生長和糖分的儲存。

地域範圍

來賓甘蔗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所轄的興賓區、象州縣、武宣縣、忻城縣、金秀瑤族自治縣、合山市等所轄的69個鎮(鄉、街道),中心產區為興賓區。保護範圍位於東經108°24′-110°28′,北緯23°16′-24°29′之間,保護面積為146740hm2,保護產量12000000t。

品質特性特徵

4.1 外在感觀特徵 來賓甘蔗中大莖2.5厘米以上,蔗莖節間較長且均勻,蔗皮多為紫紅色和綠色,有臘粉,堅韌有光澤。蔗莖新鮮有光澤,蔗汁多,蔗肉黃白色、質地緊密,纖維適中,甜膩清香。 4.2 內在品質指標 經抽樣檢測,來賓甘蔗的蔗糖分≥13.4%,纖維分值在6.36-8.39%之間,有利於原料蔗的壓榨,出糖率高。 4.3 安全要求 來賓甘蔗安全質量必須符合GB 2762、GB 2763等相關國家標準規定要求。

特定生產方式

3.1 產地 來賓甘蔗種植區域內,無工業污染和城市污染的影響,遠離礦區和公路、鐵路幹線,生態環境好,光照充足,產地環境空氣品質、灌溉水質量良好,適合甘蔗的種植和生長。 3.2 品種 來賓甘蔗目前種植的品種均為植株高大、株型直立、蔗莖均勻、高糖、高產、穩定性好的良種甘蔗。 3.3生產過程管理 3.3.1新植蔗栽培、管理(包括秋植、冬植和春植蔗) 3.3.1.1深耕整地 採用機械深耕深松、精細整地,做到耕深30cm以上,按行距100cm-120cm開植蔗溝,溝底寬20cm-25cm,溝底平整,土壤細碎疏鬆。 3.3.1.2選擇良種 良種應具有高產、高糖和抗逆性強、宿根性強等特性,並適應於當地栽培環境條件和滿足製糖工藝要求。因地制宜推廣高產高糖、中大莖的優良品種。 3.3.1.3播種 3.3.1.3.1冬植蔗宜於11月上旬至次年2月上旬(立春前)種植,春植蔗於2月中旬至3月中旬(春分前)種植,秋植蔗於8月中旬至9月中旬(秋分前)種植; 3.3.1.3.2秋植蔗可採用全莖作種,冬、春植蔗應選用蔗株梢部或半莖作種。種莖要求健壯新鮮,蔗芽飽滿健壯、無病蟲害。 3.3.1.3.3下種前種莖要剩去葉槽,用利刀斬成雙芽段,蔗種要進行清毒,防止爛種,可用50%多菌靈可濕性粉劑,或50%甲基托津濕性粉劑稀釋800倍-1000倍,浸種消毒15min-20min。 3.3.1.3.4合理密植。要求每畝基本苗數為5000苗-6000苗;每畝下種量:春植蔗4500段-5000段雙芽種莖;秋植蔗3500段-4000段雙芽種莖;冬植蔗4500段-5000段雙芽種莖;每米植蔗溝12個-16個芽(依行距寬窄而定),種莖以品字型或鐵軌式雙行窄幅排放,兩行種莖之間距離10cm左右,與土壤貼緊,芽向兩側。 3.3.1.4甘蔗施肥 3.3.1.4.1全生育期施肥量 依據蔗區土壤、生態條件和甘蔗營養特性來決定施肥量。常規大田高產栽培,要求全生育期基本施肥量為每畝施農家肥或土雜肥1000kg-2000kg或桐麩150kg-200kg;化肥用量為尿素50kg-60kg/畝,鈣鎂磷肥或過磷酸鈣75kg-100kg/畝,氯化鉀35kg-50kg/畝。 3.3.1.4.2施足基肥 有機肥和無機肥配合施用,甘蔗高產栽培全生育期氮、磷、鉀配比為1:0.6:0.9,一般磷肥100%、鉀肥50%、氮肥30%作基肥用。要求基肥每畝施農家肥或土雜肥1000kg或桐麩150kg以上,尿素15kg,鈣鎂磷或過磷酸鈣75kg-100kg,氯化鉀15kg-25kg,有機肥與磷肥混合堆漚後施用,並根據來賓市土壤養分狀況配合施用硼、鋅、硫、鎂等中、微量元素肥料。 3.3.1.4.3基肥施用方法 先將基肥均勻撒施於種植溝內,然後將肥料與土壤拌勻,再下種(下種時土填一定要濕潤),下種後,每畝撒施適量防地下害蟲農藥 (使用允許在甘蔗上使用的安全低毒高效的農藥),需後蓋土3cm-5cm。在甘蔗種植後7-10d(最好是雨后土濕,甘蔗出苗前),每畝用莠去津水懸浮劑200mL-250mL加乙草胺100ml兌水500kg-600kg噴施封閉除草。 3.3.1.4.4追肥 田間追肥以氮肥為主,結合施用鉀肥(在苗櫱期施用),根據甘蔗生育期和苗情決定施肥量和施肥次數。 3.3.1.5地膜覆蓋栽培 冬植蔗和早春植蔗宜採用地膜覆蓋栽培,以保證全苗壯苗。當氣溫穩定在20℃以上時,即可揭膜,並進行中耕除草護理,將廢膜回收,移離田間。 3.3.1.6田間護理 前期(甘蔗下種後至分櫱期末),查苗補缺,採用移密缺或播種時預植部分種苗補苗用,淋定根水。視苗情長勢,每畝施尿素7.5kg-10kg作為攻苗肥,蔗苗長勢旺盛可以不施苗肥。 中期(分櫱期末至伸長末期),中耕除草,重施肥、大培土,要求在4月上旬至6月下旬以前完成。每畝施尿素30-40 kg、氯化鉀15-20 kg 。注意防治蟲害,4月防螟蟲、5月-7月注意防治蔗薊馬、螟蟲、粘蟲、綿蚜蟲及梢腐病。田間檢查發現局部受害即要全面防治。中期還要注意田間防旱保水、儲水防旱。 後期(甘蔗伸長末期至收穫前),注意剝除枯葉,防鼠害和防火災。在甘蔗生產後期要進行1次-2次田間滅鼠,應在其他作物收穫 後適時防治,使用國家規定允許的滅鼠農藥,用於配製穀物毒聞投毒投毒滅鼠。甘蔗生長後期要嚴防火災。 3.3.2 宿根蔗管理 3.3.2.1選留宿根蔗地,合理安排砍收。選擇上季甘蔗每畝有效莖4500株-5000株以上,分布均勻,斷壟少,無嚴重病、蟲、鼠害的蔗地留宿根蔗,留宿根的蔗地宜在“立春”後砍收。砍收後及時清園和破壟松蔸。檢查時,發現斷壟在50cm以上的應及時補苗,保證基本苗數。 3.3.2.2蔗葉還田,隔行覆蓋增加地溫,消除秋冬筍,及時破壟松蔸,促進發株。 3.3.2.3早查苗補苗,保證全苗壯苗,早施肥、早管理。破壟松蔸後宜在10d內回土。回土時,每畝施農家肥1000kg,尿素20kg,鈣鎂磷肥50kg-75kg,鉀肥20kg。此後田間管理參照新植蔗。 3.3.2.4冬季或早春砍收需留宿根的蔗地,應進行地膜覆蓋。預留宿根蔗的蔗田,收穫後貼近土面把蔗頭鋤平,以及覆蓋地膜時刺破地膜。 3.3.3病蟲害防治 3.3.3.1農業防治 控制好田間濕度,預防病害的發生;及時清除甘蔗田間雜草,合理輪作。 3.3.3.2物理生物防治 利用殺蟲燈誘殺成蟲,減少螟蟲的危害。 3.3.3.3生物防治 利用赤眼蜂、瓢蟲、紅螞蟻等捕食性天敵,防治對應的蔗田害蟲。 3.3.3.4化學防治 主要病蟲害及防治方法參見無公害果蔗種植技術標準。 3.3.4收穫 3.3.4.1收穫期30d前停止灌水,遇連續乾旱除外,蔗莖田間錘度在20%、蔗糖分13%以上。 3.3.4.2收穫順序 一按品種的熟性:早熟品種→中熟品種→晚熟品種; 二按植期:秋植蔗→宿根蔗→冬植蔗→春植蔗。但要留宿根的能最好在立春以後收穫。 3.3.4.3來賓甘蔗的砍收規格 原料蔗砍收規格、貯存、運輸方法應符合《糖料甘蔗收購質量》(DB451300/T2)的標準要求。 3.4 生產記錄要求 生產過程中要建立生產檔案,對種植品種、病蟲害發生情況、技術措施、產品收穫情況,農藥、化肥投入品使用等進行登記管理。要全面記錄並妥善保存。

包裝標識規定

5.1 標誌使用人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第一、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第二、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第三、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四、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中明確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5.2 標誌使用人權利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第一、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來賓甘蔗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第二、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5.3 標誌使用人義務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第一、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第二、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第三、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4 其他規定 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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