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興賓區經濟貿易局

來賓市興賓區經濟貿易局

來賓市興賓區經濟貿易局是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來賓市興賓區科學技術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賓市興賓區經濟貿易局
  • 辦公地址:來賓市興賓區城南新區裕達新世紀A區7棟5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內外貿、外資、對外經濟合作、對外開放和科技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指導、協調本區內外貿管理、外商投資管理、對外經濟合作和科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全區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發展戰略,研究提出提高工業發展水平,加快工業化進程的規劃和目標,引導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出全區工業布局、產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以及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的擬訂。
(三)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和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制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
(四)擬定、實施全區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
(五)貫徹冶金、機械、輕工、化工、建材等行業法規、行業管理制度,實施行業巨觀管理;指導、協調區二輕城鎮集體聯合社,擬定行業規劃和行業管理制度;指導企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指導企業內部質量管理工作,組織企業執行ISO9000系列等國際先進標準;組織執行推進節能降耗工作的計畫、辦法、措施;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監管;負責民爆器材生產流通的監督管理;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的建立和發展。
(六)負責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規範企業行為;擬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七)負責本行政區域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展和套用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礦產行業管理,制定礦產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
(九)負責全區工程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推薦審核上報工作。
(十)擬訂本區內貿發展規劃,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十一)擬訂本區外貿多元化發展規劃和階段性重點市場開拓計畫;抓好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國際電子商務信息建設。
(十二)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商品目錄政策,組織實施本區進出口商品計畫(包括本區重點工業品、原材料、農產品進出口計畫),負責本區進出口商品目錄審核上報;指導本區商品出口廣告宣傳;負責對本區企業申報進出口商品配額、加工貿易(進出口商品不涉及許可證)核准工作;負責各企業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及進出口資格證年審、變更材料審核上報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加工貿易政策和國家的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多邊貿易政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研究制定本區促進對外貿易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政策;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機電產品進出口政策,組織實施機電產品開拓國際市場和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參加高新技術產品各種交易會。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政策,巨觀指導本區外商投資工作;總結分析利用外資情況,參與制定本區對外開放及外商投資政策、法規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准自治區規定許可權以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的協定、契約、章程的變更事項及年檢;指導和管理本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跟蹤和服務。
(十六)執行國家境外發展、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本區企業(組織)在境外投資辦企業的申報(金融類除外)並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項業務的管理;管理無償援助事務;歸口管理本區對外援助有關事務。
(十七)根據市商務局和本區的統一部署,負責協調組織參加中國—東協博覽會有關工作,利用建立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機遇,擴大與東協國家的經貿合作。組織本區企業參加各種經貿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洽談會和參與招商等活動;負責全區外經貿出國(境)團組的有關材料上報事項。
(十八)研究制定“科技興區”戰略,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計畫要求編制本區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確定本區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做好科技的縱深配置,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市和本區下達的各項科技計畫。
(十九)負責配置科技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引進,組織重大科技攻關和實用技術推廣;推進科技創新,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升科技惠民能力。
(二十)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與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協調農村科技產業和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及先進適用技術的試點、示範、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扶貧、科技興農工作。
(二十一)負責監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負責監督管理科技普及和科技宣傳工作。
(二十二)負責本區科技項目的管理和實施,合理使用科技發展項目資金,並負責科技情報、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及鄉(鎮)科技指導工作。
(二十三)落實吸引國(境)外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政策。
(二十四)貫徹落實引進國外智力相關政策,擬訂全區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報送和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
(二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綜合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組織起草檔案、報告、總結和領導重要講話;承辦機關文秘、政務信息、對外聯絡、宣傳、信訪、接待、機要、檔案、保密、保衛工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督辦局領導部署工作的檢查、催辦、反饋;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服務、財務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和下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的考核、任免等人事業務工作;負責經貿系統內部幹部職工工資、人事檔案管理、計畫生育、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工程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推薦審核和上報工作;指導全區工業、商貿企業職工和經營管理幹部的培訓;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企業職工文化、職業道德教育活動,並實施檢查、評估、考核發證;制定職工教育規劃、計畫和措施;負責企業職工崗位培訓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程工作;負責印章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經濟運行股。負責編制、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經濟調控目標、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掌握工業生產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經濟運行綜合分析研究、監測、預測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負責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經濟指標的綜合評價和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下達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年度計畫,並督促檢查實施,對虧損企業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扭虧增盈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區工業企業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區生產經濟運行信息網路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參與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請示、總結和領導重要講話;組織研究工業經濟的重大課題,針對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對工業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工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發布工業產業政策信息;協調解決工業涉及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政策性問題。
研究提出全區工業區建設和發展的意見,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區的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區經濟運行和建設情況的統計工作;協調工業區的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三)企業發展股。對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實行巨觀指導和管理,規範企業行為;研究制訂扶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具體措施,促進多種所有制公平競爭、共同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股份公司設立的審核工作;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對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制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產權交易的辦法,指導企業開展產權交易;協調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問題;聯繫、指導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擬訂全區工業企業貫徹實施國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法律、法規、政策的辦法;依法制定全區工業企業節能節水、綜合利用、再生資源與報廢汽車回收的規劃及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依法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產品、項目)、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和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重大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企業減負工作。
組織企業實施全面質量管理、培訓、推廣現代質量管理方法;總結推廣質量管理經驗,組織質量管理學術交流;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貿易市場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內外貿、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開放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區內外貿發展計畫、行業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本區內外貿易管理和對外經濟合作、對外開放工作;管理、指導及組織境內外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包括洽談會、展銷會、商品博覽會);負責各類進出口企業申報進出口經營權及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變更、年檢準轉報工作;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的申報和申領,並監督配額的使用工作;負責本區內外貿易巨觀運行狀況的預測、監測、分析,對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措施;指導全區商業網點、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流通服務;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推廣流通產業結構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提出工貿結合、內外貿結合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拍賣、典當、租賃、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市場準入政策並實行監督;貫徹執行商品流通、餐飲服務的行業標準和市場規則;指導各種成分的商品流通活動,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加強對成品油流通、煤炭流通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協調全區重要經貿展銷活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管理;負責全區流通行業各種報表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五)行業綜合股。研究制訂全區機械、輕工、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紡織等行業發展規劃和產品的布局,推進行業結構調整;貫徹落實行業政策和法規;組織制訂行業技術規範;協助開展行業科技成果、產品質量等評審工作;了解和掌握行業發展狀況,檢查、監督行業產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提出解決問題,加快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其他重大問題。
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開發、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制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全區主要農產品深加工工業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指導、協調區二輕城鎮集體聯合社,擬定行業規劃和行業管理制度。
負責本行政區域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展和套用的監督管理。
負責礦山行業管理,制定本區礦產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負責礦山生產、基建管理;負責對管轄的礦山進行技術指導、提高礦山的綜合利用率;負責對煤礦生產許可證的發放進行初步審核上報;承辦上級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科學技術股。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制定全區科技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做好規劃、計畫和重大科普工作的落實;負責申報科技項目計畫,提出科技項目經費使用管理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眾性科學技術普及活動,開展農村科普文明示範建設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負責科技項目的管理和實施工作,組織指導農村先進適用技術的試點示範和推廣、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和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工作;負責科技體制改革調查研究、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和管理重大技術交流交易活動;做好農村科學技術普及狀況調查研究和經驗總結;負責綜合分析反饋全區科技工作情況;負責聘請外國專家和港澳台專家引進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出國(境)培訓年度計畫,實施國家和自治區、來賓市專項經費資助的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落實吸引回國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政策;貫徹落實來賓市國(境)外機構在我區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負責國(境)外機構在我區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

(一)來賓市興賓區科學技術情報所。圍繞興賓區社會、經濟、科技發展的總體目標,協助區科技局制定本區科技信息發展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開展科技情報信息調研,通過計算機互聯信息網路等各種途徑蒐集、整理科技、經濟、社會信息,保障網路信息的準確和及時。建立本區特色資源數據信息庫,為各級領導決策科學化及時提供信息服務。為全區企業提供國家政策、產業動態、新技術、新工藝、市場預測、產品供求等信息服務,對企業開展技術中介、成果轉化等服務,不斷提高中小企業生產力水平和產品市場競爭力。編輯發布科技信息、實用技術,為我區“三農”提供良種良法、種養新技術、農副產品加工技術、市場流通信息與服務等方面的資料。協助區經貿局做好科研項目的跟蹤調研、資料查詢前期服務工作。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關部門協作開展科研課題的研究、立項與實施。不斷加強實物情報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
(二)來賓市興賓區商務服務中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來賓市關於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利用外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區內外貿易發展計畫、行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轄區內外貿易及流通領域的管理工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參與制訂全區利用外資和對外開放、國際經濟合作、國內外貿易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協調對外商貿工作,協助興賓區人民政府對重要工業品、原材料、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負責轄區電子商務、集貿市場、加油站及成品油管理工作。開展服務企業、商品展銷活動,做好商務數據收集和材料報送工作。完成區人民政府和區經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來賓市興賓區市場開發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國有公益農貿市場的管理、建設、維修和開發,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良好的交易環境,協助市場管理機關維護市場秩序,按規定收取農貿市場設施租賃費、服務費。

現任領導

來賓市興賓區經濟貿易局副局長:羅世樂
來賓市興賓區經濟貿易局副局長:楊繼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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