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來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和勞動監察股等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來安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安徽省滁州市
- 現任領導:秦庶(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
(二)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全省統籌辦法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縣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落實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縣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落實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實施辦法,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組織開展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省吸引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相關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積極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縣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縣人大、政協提(議)案辦理工作;承辦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效能監察、精神文明創建、雙擁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信息宣傳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協調工作;統籌縣人社局視窗的服務和建設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勞動監察股。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綜合研究;負責政策性檔案、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依法行政責任制,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執法監督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貫徹執行勞動監察工作制度;承擔勞動監察員有關管理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參與企業依法破產、改制、關閉企業職工安置方案的審核工作;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
(三)計畫財務股。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承擔有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援助性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四)就業促進股。負責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人才引進、流動政策;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就業工作並組織實施;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擬訂農民工就業工作規劃和落實農民工就業政策。
(五)職業能力建設股。負責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規劃,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研究制訂全縣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貫徹實施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鑑定制度;承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和檢查評估工作;負責職業技能競賽工作;研究和制訂全縣公共實訓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
(六)工資福利與離退休管理股。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全縣事業單位工資統發有關事項。
組織實施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管理政策和調控措施,貫徹企業最低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並監督檢查;貫徹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貫徹國有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政策;審核並上報符合國家規定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種,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工作,承辦職工正常退休審批工作。
(七)社會保險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社會養老、失業、農村養老保險等法律法規,負責制定全縣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實施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負責指導社會保險統計工作;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支付、管理和運營;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檢查。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承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和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的有關政策;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組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辭職、辭退工作;研究制訂鄉鎮事業單位人員的管理規定,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榮譽制度,負責實施有關政府對事業單位人員獎勵和懲罰制度。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推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承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選拔工作。
(九)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宣傳和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規範,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有關管理工作;承擔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工作;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辦法;負責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承擔全縣仲裁人員業務培訓等工作。辦理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工傷認定股。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11名。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秦庶
副局長:劉遠方、劉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