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第3卷)(2013修法)》內容簡介:法條是司法考試命題的根本。每年司法考試的備戰物資中,法律、法規彙編類書籍是人手一冊,不可或缺,這是由歷年試卷“因法設題”的命題特點所決定的。例如《刑法》,其最大的特點就是“罪刑法定”,離開了法條,題又從何命起?故只有對法條足夠熟悉,我們才能在司法考試中如魚得水。 歷年積攢的法律、法規非常多,並且司法解釋層出不窮,它們相互之間縱橫交錯甚至衝突,考生要想在自己頭腦中形成系統的認識,需要經過數次整理,費時費力。 司考法規關聯記憶(第三卷)是一本能為考生通過司法考試提供有效幫助的法律、法規彙編書籍。
基本介紹
- 書名: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
- 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 頁數:598頁
- 開本:16
- 定價:65.00
- 作者:姚歡慶 吳景明
- 出版日期:2013年3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60961316
- 品牌: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內容簡介
《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第3卷)(2013修法)》編輯推薦:一、全面且重點突出。《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第3卷)(2013修法)》涵蓋了所有司考大綱要求掌握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包括新修訂的《保險法》等,並將這些法律檔案按照重要程度進行了不同的整理、加工,突出了重點。
二、體例科學、合理。為了方便攜帶和閱讀,《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第3卷)(2013修法)》按司考大綱分為三卷。第一卷包括:憲法類、經濟法類、國際法類、司法制度類;第二卷包括:刑法類、刑事訴訟法類、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類;第三卷包括: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第3卷)(2013修法)》在每一類別中,又對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等進行了更細一層的分類,以使結構更加清晰,查找更加便捷。
三、“法條群”與“提示叮嚀”的有機組合。《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第3卷)(2013修法)》的最大特點在於以部門法為基礎,將考綱要求的其他“關聯法條”都加工整理並集中展示。
二、體例科學、合理。為了方便攜帶和閱讀,《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第3卷)(2013修法)》按司考大綱分為三卷。第一卷包括:憲法類、經濟法類、國際法類、司法制度類;第二卷包括:刑法類、刑事訴訟法類、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類;第三卷包括: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第3卷)(2013修法)》在每一類別中,又對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等進行了更細一層的分類,以使結構更加清晰,查找更加便捷。
三、“法條群”與“提示叮嚀”的有機組合。《來勝司考叢書·司考法規關聯記憶:民法類·商法類·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第3卷)(2013修法)》的最大特點在於以部門法為基礎,將考綱要求的其他“關聯法條”都加工整理並集中展示。
圖書目錄
民法類
一、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二、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契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技術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契約糾紛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四、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五、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六、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七、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八、婚姻家庭法、繼承法、收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九、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商法類
一、公司、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二、票據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三、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四、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五、海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
一、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二、與民事訴訟法相關的綜合規範性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三、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定的通知
四、調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五、第一審普通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六、審判監督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
七、執行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八、民事訴訟程式的特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
九、仲裁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一、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二、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契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技術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契約糾紛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四、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五、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六、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七、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八、婚姻家庭法、繼承法、收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九、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商法類
一、公司、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二、票據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三、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四、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五、海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類
一、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二、與民事訴訟法相關的綜合規範性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三、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定的通知
四、調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五、第一審普通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六、審判監督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
七、執行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八、民事訴訟程式的特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
九、仲裁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序言
2012年民法是司法考試各科中分值最高的,達到92分。但是民法範圍廣泛,內容複雜,考查比較靈活,所以複習時應當結合民法理論理解掌握,切忌僅關注法條,而忽略民法基本理論,或者相反。
從考試的一般規律來看,2013年司考,民法的總分值仍然會維持在90分以上,所以考生複習好民法是必須的。從複習內容上看,《民法通則》的考查基本不變,主要圍繞民通意見、人身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司法解釋進行,但需要注意《侵權責任法》與以上規定的不同之處。《契約法》應當與基本理論結合掌握,主要掌握總則部分和分則中的買賣契約和贈與契約。《物權法》對中國民法典的制定意義重大,應當重點掌握。智慧財產權法分值基本不變,考查比較細微,考生應當認真理解記憶。婚姻繼承在民法中相對比較簡單,考生拿分比較容易,也不應當放棄。《侵權責任法》作為一部新法,在民法領域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靈活性大、複雜度高,分值也相當可觀,考生應多下工夫。就出題特點而言,主要有三種:一是直接考查《民法通則》及《民通意見》的法條內容;二是考查法條內容,但需要深入理解法條並具備一定民法理論知識方能正確作答;三是考查教材及民法理論,要求考生除掌握法條內容外,還應當對教材中不屬於法條內容的部分有所了解。因此,考生在複習《民法通則》時,應當注意在理解的基礎上準確記憶法條內容。此外,作為基本法,《民法通則》及《民通意見》的內容同《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契約法》、《擔保法》、《著作權法》等特別法存在著一定的重疊,甚至是衝突之處,其結果使得《民法通則》及《民通意見》的部分內容明顯過時而不再適用。許多考生往往不能辨別出這些條文,或者難以處理這些衝突的問題。為便於考生複習,本書將為考生指出這些過時或衝突的內容。
從考試的一般規律來看,2013年司考,民法的總分值仍然會維持在90分以上,所以考生複習好民法是必須的。從複習內容上看,《民法通則》的考查基本不變,主要圍繞民通意見、人身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司法解釋進行,但需要注意《侵權責任法》與以上規定的不同之處。《契約法》應當與基本理論結合掌握,主要掌握總則部分和分則中的買賣契約和贈與契約。《物權法》對中國民法典的制定意義重大,應當重點掌握。智慧財產權法分值基本不變,考查比較細微,考生應當認真理解記憶。婚姻繼承在民法中相對比較簡單,考生拿分比較容易,也不應當放棄。《侵權責任法》作為一部新法,在民法領域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靈活性大、複雜度高,分值也相當可觀,考生應多下工夫。就出題特點而言,主要有三種:一是直接考查《民法通則》及《民通意見》的法條內容;二是考查法條內容,但需要深入理解法條並具備一定民法理論知識方能正確作答;三是考查教材及民法理論,要求考生除掌握法條內容外,還應當對教材中不屬於法條內容的部分有所了解。因此,考生在複習《民法通則》時,應當注意在理解的基礎上準確記憶法條內容。此外,作為基本法,《民法通則》及《民通意見》的內容同《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契約法》、《擔保法》、《著作權法》等特別法存在著一定的重疊,甚至是衝突之處,其結果使得《民法通則》及《民通意見》的部分內容明顯過時而不再適用。許多考生往往不能辨別出這些條文,或者難以處理這些衝突的問題。為便於考生複習,本書將為考生指出這些過時或衝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