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價值可以分解為功能價值與耗散價值兩個分量,即使用價值等於功能價值與耗散價值之差。為此,人們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有些事物對人的生存與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其使用價值為零。
使用價值可以分解為功能價值與耗散價值兩個分量,即使用價值等於功能價值與耗散價值之差。為此,人們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有些事物對人的生存與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其使用價值為零。例如,水分、空氣、陽光等自然界的事物是人類生存與發展所必須的,但人類在吸收和利用它的過程中需要耗散另一部分功能價值,當事物的耗散價值等於功能價值時,其使用價值就變為零。根據“使用價值邊際效用規律”,事物的功能價值隨著主體對它的消費速度的增長而下降,當消費速度增長到一定程度時,其功能價值趨近於耗散價值,該事物的使用價值就趨於零。由此得出“使用價值零值定理”。
使用價值零值定理:當事物的供給速度或消費速度足夠大時,該事物的使用價值趨於零。
由此可見,功能價值與使用價值存在著本質的區別,許多具有功能價值的事物並沒有使用價值,沒有使用價值的事物並不意味著人類主體不需要它、不利用它,而是因為主體對於它的消費速度或消費規模足夠大,從而使它對於主體的功能價值等於耗散價值。
使用價值零值定理:當事物的供給速度或消費速度足夠大時,該事物的使用價值趨於零。
由此可見,功能價值與使用價值存在著本質的區別,許多具有功能價值的事物並沒有使用價值,沒有使用價值的事物並不意味著人類主體不需要它、不利用它,而是因為主體對於它的消費速度或消費規模足夠大,從而使它對於主體的功能價值等於耗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