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化妝品安全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全縣地方性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辦法,規定及監督程式,操作規程等規範性檔案,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全縣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的行政許可和行政監督、監督實施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規範。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落實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工作。
(三)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貫徹執行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及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檢查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註冊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國家執業藥師準入制度,開展執業藥師註冊工作。參與制定我縣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用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對上述品種進行整理。
(五)負責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擬訂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各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十)承辦縣政府以及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