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樂同欣

佳樂同欣(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鈉注射液),適應症為本品適用於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慢性呼吸道疾病繼發性感染,如慢性支氣管炎、瀰漫性細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肺氣腫、肺間質纖維化、支氣管哮喘、陳舊性肺結核等;肺炎、肺膿腫;(2)腎盂腎炎、複雜性膀胱炎、前列腺炎;(3)燒傷創面感染,外科傷口感染;(4)膽囊炎、膽管炎、肝膿腫;(5)腹腔內膿腫,腹膜炎;(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宮附屬檔案炎、子宮內膜炎;盆腔炎。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佳樂同欣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合成抗菌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批准文號,生產企業,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甲磺酸帕珠沙星,其化學名為:(-)-(S)-10-(1-氨基環丙基)-9-氟-3-甲基-7-氧代-2,3-二氫-7H-吡啶並[1,2,3-de][1,4]苯並噁嗪-6-羧酸甲磺酸鹽。
分子式:C16H15FN2O4·CH4O3S
分子量:414.41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淡黃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慢性呼吸道疾病繼發性感染,如慢性支氣管炎、瀰漫性細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肺氣腫、肺間質纖維化、支氣管哮喘、陳舊性肺結核等;肺炎、肺膿腫;
(2)腎盂腎炎、複雜性膀胱炎、前列腺炎;
(3)燒傷創面感染,外科傷口感染;
(4)膽囊炎、膽管炎、肝膿腫;
(5)腹腔內膿腫,腹膜炎;
(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宮附屬檔案炎、子宮內膜炎;盆腔炎。

規格

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計)與氯化鈉0.9g。

用法用量

用法:靜脈滴注。
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靜脈滴注時間為30~60分鐘,療程為7~14天。可根據患者的年齡和病情酌情調整劑量。
給藥注意事項
(1)套用本品前應先做細菌學檢查。一般來說,為防止細菌出現耐藥,在感染的致病菌確定後,在保證病人治療的情況下,應儘量減少給藥時間。
(2)給藥期間,不管有無必要繼續用藥,在開始給藥3天后應判斷用藥的必要性,評估是否停用本藥或改用其它藥物。一般來說,本藥最常用治療療程為14天。
(3)嚴重腎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調整用藥劑量或用藥療程。參考如下:
腎清除率(ml/min)給藥劑量
44.7 一次0.3g,一日二次
13.6 一次0.3g,一日二次
透析患者一次0.3g,三天一次

不良反應

本品主要臨床不良反應為腹瀉、皮疹、噁心、嘔吐,實驗室檢查可見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細胞增加。
(1)臨床不良反應
1)急性腎功能衰竭:可能會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
2)肝功能異常、黃疸。
3)偽膜性腸炎:可發生伴有血便的嚴重的腸炎,如果出現腹痛或頻繁的腹瀉,應立即停藥並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處理。
4)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症。
5)橫紋肌溶解:如果出現肌痛、虛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應立即停藥。橫紋肌溶解也導致急性腎功能衰竭。
6)痙攣。
7)休克、過敏反應,若出現呼吸困難、水腫、紅斑等任何異常,應停止給藥,並採取適當處理措施。
8)表皮脫落壞死(Lyell綜合症),眼、黏膜、皮膚綜合症(Stevens Johnson綜合徵)。
9)間質性肺炎:伴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胸部X光片異常的肺炎發生。
10)低血糖:嚴重低血糖,易發生於老年病人、腎功能衰竭病人,應仔細觀察。
11)跟腱炎、肌腱斷裂。
給藥期間應密切觀察,如出現上述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並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2)同類藥物的不良反應:
PIE綜合症:伴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胸部X線異常、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的PIE綜合症,見於臨床套用的其他新喹諾酮類藥物報導,如出現上述不良反應立即停藥,並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3)其它不良反應:
如觀察到下列不良反應應採取適當處理措施。
1)過敏反應:皮疹、發熱(發生率0.1~5%),蕁麻疹、瘙癢、面部皮膚潮紅(發生率﹤0.1%)。
2)腎臟損害:BUN升高、蛋白尿、膽紅素尿、管型尿、尿潛血(發生率0.1~5%),血肌酐升高(發生率﹤0.1%)。
3)肝臟損害:ALT(GPT)升高(發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膽紅素升高(發生率0.15~5%)。
4)血液: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症、白細胞減少症、血小板減少症、貧血(發生率0.1~5%)。
5)消化道反應:腹瀉或軟便、噁心、嘔吐(發生率0.1~5%),上腹不適、腹脹、黑便(發生率﹤0.1%)。
6)精神神經系統:頭痛、頭暈(發生率0.1~5%),短暫性意識障礙、短暫性精神障礙、精神異常(發生率﹤0.1%)。
7)其他:靜脈炎(發生率≥5%),CK(CPK)升高、電解質紊亂(發生率0.1~5%),口乾、舌炎(發生率﹤0.1%)。

禁忌

對帕珠沙星及喹諾酮類藥物有過敏史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有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2)腎功能不全患者: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血藥濃度持續較高;因本品中的氯化鈉可解離出鈉離子,可導致高血鈉症。
(3)心臟或循環系統功能異常者慎用。本品中含有氯化鈉,易導致水鈉瀦留,從而使水腫症狀加重。
(4)有抽搐或癲癇等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的患者慎用。
(5)6-磷酸葡萄糖脫氫酶缺乏患者慎用。
(6)本品可導致休克,所以套用本品前要詳察有無過敏休克病史,以便在治療期前準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和急救監護措施,以防止休克的發生。使用時如果出現過敏性休克,除急救外,尚需密切觀察患者的神智、血壓,保證患者的安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及有可能懷孕的婦女禁用;因藥物可通過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套用時應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

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立,建議兒童禁用本品。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用藥監測血藥濃度、尿排泄量時,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套用本品時應注意劑量。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茶鹼在肝臟的代謝,使茶鹼的血藥濃度升高,可能發生茶鹼中毒症狀,如胃腸道反應、頭痛、心律不齊、痙攣等,所以病人需密切觀察,兩藥合用時應密切觀察茶鹼的血藥濃度。
(2)本品與苯基乙酸類、二乙酮酸類、非類固醇消炎鎮痛劑合用時可能發生痙攣,所以應密切觀察,如出現症狀應立即停藥並採取解痙治療,當出現痙攣時,應終止兩藥的合用,保持呼吸道暢通,並使用抗痙攣的藥物進行治療。
(3)本品與華法令合用時,可增強華法令的作用,從而延長凝血時間,所以用藥時應密切觀察並做凝血時間試驗。
(4)本品與丙磺酸合用時,血清半衰期延長,AUC增加,但血藥峰濃度無明顯變化。

藥物過量

不宜使用高於推薦劑量的治療。如發生急性過量,應嚴密觀察並給予對症和支持治療。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本品屬喹諾酮類抗菌藥,其主要作用機制為抑制金黃色葡萄球菌DNA旋轉酶和DNA拓撲異構酶IV活性,阻礙DNA合成而導致細菌死亡;對人拓撲異構酶II的抑制作用弱。本品具有抗菌譜廣、抗菌作用強的特點。對G[sup]+[/sup]菌如葡萄球菌、鏈球菌、腸球菌,對G[sup]-[/sup]菌如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克雷伯菌、陰溝腸桿菌、檸檬酸桿菌、醋酸鈣不動桿菌、流感嗜血桿菌、卡他莫拉菌、銅綠假單胞菌等均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對某些厭氧菌如產氣莢膜梭狀芽胞桿菌、核粒梭形桿菌、痤瘡丙酸桿菌、卟啉單胞菌、部分消化鏈球菌、脆弱擬桿菌及普雷沃氏菌也有良好的抗菌活性。
毒理研究
重複給藥毒性:大鼠靜脈注射本品4、13、39和130mg/kg/天,連續3個月後,130mg/kg組大鼠A/G(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升高,少數大鼠可見關節軟骨空洞形成,但猴靜脈注射本品26、52及104mg/kg/天,連續13周后,未出現藥物引起的異常反應。

藥代動力學

據文獻資料:健康志願者單劑量靜脈滴注甲磺酸帕珠沙星300mg、500mg,靜滴持續30分鐘,Cmax分別為8.99mg/L與11.0mg/L;AUC0-∞分別為13.3mg·h/L及21.7mg·h/L;t1/2β分別為1.65小時及1.88小時;Tmax均為0.5小時。給藥後本藥可迅速分布至組織和體液中,靜脈滴注本藥500mg後,在痰液、肺組織、膽囊組織、燒傷皮膚組織及女性生殖器官組織的濃度分別為2.49~6.24、7.95、9.85~35.5、4.54、5.00~13.9μg/g,在膽汁、胸水、腹水、膿液、盆腔液及腦脊液中的濃度分別為5.47~29.9、1.43、1.87、4.73、3.18及0.33mg/L。50~500mg單次靜脈滴注30分鐘,24小時內尿排泄率為90%,一次300mg一日二次給藥,或一次500mg一日二次給藥的尿排泄率與單次給藥基本一致。藥物經代謝後,膽汁和尿中的代謝物以葡萄糖醛酸化合物為主,其它代謝物濃度較低。腎功能障礙時,t1/2β顯著延長,AUC顯著升高,尿中排泄率顯著下降。

貯藏

避光、陰涼處密閉保存。

包裝

多層共擠輸液袋包裝,每袋100ml。

有效期

18個月。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585

生產企業

四川美大康佳樂藥業有限公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