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獨生子女入伍家庭優撫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獨生子女入伍家庭優撫暫行辦法
  • 位於:佳木斯市
  • 時間: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發布: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佳政發,規定,

佳政發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駐佳中省直單位:
現將《佳木斯市獨生子女入伍家庭優撫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規定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中央軍委關於“送好入伍的、服務好在伍的、安置好退伍的”的指示,保持部隊穩定,提高部隊戰鬥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黑龍江省義務兵徵集、優待、退役安置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獨生子女入伍家庭主要是指我市市區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現役(義務兵期間)的獨生子女家庭。
第三條 各區民政局、人武部及相關部門要針對我市貧困人口比例大,兵員輸出量多和獨生子女入伍逐年增多的實際,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做好獨生子女入伍家庭優撫工作。
第四條 對於城鎮籍義務兵,由市民政局及時足額兌付城鎮義務兵家庭優待金;農村籍義務兵由當地鄉(鎮)政府通過轉移支付的形式及時兌付優待金。同時根據本人獲得獎勵情況按照相應比例給予加發優待金。
第五條 每年年初,由各區民政部門會同當地人武部對獨生子女入伍家庭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登記備案。
第六條 每年“八一”和春節期間,由各區民政部門組織會同人武部到生活較困難的獨生子女入伍家庭進行走訪慰問。
第七條 各區民政部門和人武部每年定期組織開展愛心扶助活動,主動深入到缺少勞動力的獨生子女入伍家庭,幫助解決各種困難。
第八條 對獨生子女入伍後因缺少勞動力導致生活水平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家庭,由所在區民政部門按照特事特辦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優先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條 對獨生子女入伍家庭父母(撫養人)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特別困難的,應納入救助範圍,由所在區民政部門及時予以救助。
第十條 對獨生子女入伍家庭住宅,因年久失修、自然災害造成損壞,且無能力維修或重建的,由所在區民政部門協調當地政府在倒危房改造中應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入伍家庭。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後施行。所轄六縣(市)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