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10屆72次常委會和佳編[2006]77號檔案精神,機關事務管理局於2006年8月22日正式組建。內設9個科室(辦公室、財務科、物業設備科、總務科、保衛科、接待辦公室、黨群工作部、車管科、綠色食品供應基地)、2箇中心(餐飲中心、印務中心)。主要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的接待、安全保衛、物業管理、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現實有各類人員176名。局班子成員8名(局長兼黨委書記1名,副局長4名,副書記1名,紀檢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人員從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府辦、市政協辦從事後勤管理、保衛、接待工作的相關人員中劃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佳木斯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領導介紹,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制定市直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實施對市直機關單位後勤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指導;統一後勤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規範管理工作程式。
2、負責行政中心辦公用房的基建、調整、使用、修繕和物業的統一管理工作。
3、負責行政中心辦公區域及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行政中心辦公區域的辦公秩序。
4、負責市級領導及機關局車輛的配置、調劑、更新、擬報廢和維修工作;負責局內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駕駛證和車輛證件年檢管理以及定點維修工作。
5、負責行政中心辦公區域的愛國衛生、綠化美化、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6、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接待工作。安排接待國家和省級、副省(部)級以上負責人,兄弟省市正、副市級幹部,協助市直各部門接待國家和省級機關(司)廳級幹部。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接待國家和省級機關在我市召開的重要會議;配合有關部門接待外國官方組團、重要外賓和港、澳、台知名人士。負責承擔市級主要領導重要活動的服務工作。
7、負責市直機關後勤幹部崗位培訓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實施局系統工人的技術培訓、考核和等級考核工作。
8、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交辦的其他事項。
2、負責行政中心辦公用房的基建、調整、使用、修繕和物業的統一管理工作。
3、負責行政中心辦公區域及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行政中心辦公區域的辦公秩序。
4、負責市級領導及機關局車輛的配置、調劑、更新、擬報廢和維修工作;負責局內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駕駛證和車輛證件年檢管理以及定點維修工作。
5、負責行政中心辦公區域的愛國衛生、綠化美化、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6、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接待工作。安排接待國家和省級、副省(部)級以上負責人,兄弟省市正、副市級幹部,協助市直各部門接待國家和省級機關(司)廳級幹部。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接待國家和省級機關在我市召開的重要會議;配合有關部門接待外國官方組團、重要外賓和港、澳、台知名人士。負責承擔市級主要領導重要活動的服務工作。
7、負責市直機關後勤幹部崗位培訓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實施局系統工人的技術培訓、考核和等級考核工作。
8、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通訊、信訪、文字綜合、政務公開、目標管理、檔案管理和對外接待工作;制定局工作制度、工作計畫,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三)房產管理科
負責市直機關行政辦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規定,並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市政府授權的國有資產清理、核實、變更和管理;負責政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的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市直機關行政辦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規定,並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市政府授權的國有資產清理、核實、變更和管理;負責政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行政管理科
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辦公場所服務保障、會議服務和外事會見服務;負責市級領導辦公用品的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中心報刊收發、環境綜合治理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中心會議場所和運動場所的管理工作。
(五)保衛科
負責機關中心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工作,維護機關中心辦公秩序,負責上訪人員的疏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辦公場所服務保障、會議服務和外事會見服務;負責市級領導辦公用品的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中心報刊收發、環境綜合治理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中心會議場所和運動場所的管理工作。
(五)保衛科
負責機關中心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工作,維護機關中心辦公秩序,負責上訪人員的疏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六)車管管理科
負責市級領導車輛的配置、調劑、更新、擬報廢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維修工作,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專用車輛和機關公務用的管理保障工作。
負責市級領導車輛的配置、調劑、更新、擬報廢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維修工作,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專用車輛和機關公務用的管理保障工作。
(七)生活管理科
負責擬訂市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副市級以上領導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上級下派我市副市級以上領導周轉房的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市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副市級以上領導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上級下派我市副市級以上領導周轉房的管理工作。
(八)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科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擬訂和貫徹落實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的相關制度;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市直單位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市直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及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公共機構節能節能績效評估工作。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擬訂和貫徹落實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的相關制度;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市直單位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市直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及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公共機構節能節能績效評估工作。
(九)人事勞資科
負責機構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局系統及全市機關單位後勤人員培訓工作。
負責機構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局系統及全市機關單位後勤人員培訓工作。
領導介紹
黨委書記、局長:張洪斌,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保衛科工作。
張洪斌,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黑龍江省海倫市人,本科學歷,1979年11月參加工作,現任佳木斯市 機關事務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1年1月 23軍高炮旅副旅長
2004年9月 佳木斯市政府辦副主任
2006年8月 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常務副局長
2009年2月 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局長:陳國斌,負責常務工作,分管財務科、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科及工程建設工作。
副局長:陳國斌,負責常務工作,分管財務科、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科及工程建設工作。
陳國斌,男,漢族,1962年1月出生,黑龍江省依蘭縣人,
本科學歷,1979年5月參加工作,現任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1991年9月 佳木斯市委機辦公室信息科副科長(正科級)
1994年6月 佳木斯市機要處副處長
2001年1月 佳木斯市機要處處長(副處級)
2006年8月 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副局長:李樹森,分管市直機關餐飲服務中心、市政府綠色食品供應基地。
副局長:李樹森,分管市直機關餐飲服務中心、市政府綠色食品供應基地。
李樹森,男,漢族,1969年12月出生,黑龍江佳木斯市人,
本學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1997年3月 佳木斯市政協一辦主任、秘書科科長(正科級)
2003年11月 佳木斯市政協經濟委副主任(副處級)
2006年8月 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黨委副書記:金雙偉,分管機關黨委、房產管理科、市文化藝術中心、市政府中山街綜合樓。
黨委副書記:金雙偉,分管機關黨委、房產管理科、市文化藝術中心、市政府中山街綜合樓。
金雙偉,男,漢族,1967年11月出生,黑龍江省依蘭縣人,
本科學歷,1987年10月參加工作,現任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委副書記。
2002年3月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科科長(正科級)
2005年5月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人事辦代表科科長(正科級)
2005年9月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黨委副書記(副處級)
2006年8月 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委副書記
工會主席:王 有,分管行政管理科、車輛管理科工作。
工會主席:王 有,分管行政管理科、車輛管理科工作。
王 有,男,漢族,1960年10月出生,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碩士研究生,1981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佳木斯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工會主席。
1998年8月 佳木斯市勞動服務公司經理
2000年1月 佳木斯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
2001年12月 佳木斯市旅遊局副局長(副處級)
2006年8月 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工會主席
副局長:鄭天來,分管辦公室、人事勞資科、生活管理科工作。
副局長:鄭天來,分管辦公室、人事勞資科、生活管理科工作。
鄭天來,男,漢族,1976年1月出生,黑龍江省海倫市人,
本科學歷,1997年9月參加工作,現任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2004年5月 佳木斯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員
2008年1月 佳木斯市政府研究室主任科員
2009年7月 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2010年11月 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