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地震局位於光復路1879號,是市政府授權行使防震減災政府職能的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地震局
- 所屬地區:佳木斯市
- 位置:位於光復路1879號
- 性質: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科室職責,主要職能,地圖信息,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震害防禦科
三、地震應急救援科
四、監測預報科(地震台)
科室職責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調研,掌握地震工作方針、政策及各項工作在本部門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協調,督促機關政務工作;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協調各業務科室制訂地方性地震工作政策、法規;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安全保密、財務統計、人事工資、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震害防禦科
制訂全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與防震減災有關的地方性制度、方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本地區的地震災害預測工作,並提出防震減災工作意見;承擔全市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和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及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登記工作;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地震裂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市建設工程項目場地的抗震設防標準,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參與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和防震減災的普及宣傳教育。
地震應急救援科
負責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管理全市地震應急預案並督促檢查指導。負責管理災情、震情速報網路建設。負責應急指揮技術系統,信息傳輸系統,地震現場工作,應急工作。協調管理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協調管理地震應急救災物資庫儲備工作和儲備制度建立。組織建立地震應急資料庫,負責社會多災種力量調研、聯絡、推動社會救援網路建設。
監測預報科(地震台)
負責全市地震前兆觀測台、站的網點建設規劃;對地震監測台網建設進行業務指導;承擔市地震台的日常管理;參與編寫年度工作計畫並提出本市年度地震趨勢意見;組織日常緊急震情會商,編寫震情通報,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工作;管理地震業餘測報組織和地震巨觀信息網路;負責地震觀測資料的數據處理和科技檔案管理,建立健全本市地震系統數據資料庫;參與全市地震通訊網路的規劃建設,指導縣(市)企業地震台站的業務工作;在緊急情況下提交地震預報、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
主要職能
(一) 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制訂的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統一管理本市的防震減災工作。
(二)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承擔本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訂與實施地震監測預報方案,提出本市地震預報意見;統一管理本市地震台網及信息系統的建設,保證地震觀測資料、觀測數據的及時上報;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執行本市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本市重點項目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標準;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本市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本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負責檢查、監督、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知識的宣傳教育,按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五)承擔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訂災區重建規劃;調查當地有感地震和落實地震異常,及時處理地震謠言、地震誤傳等突發事件,做好社會穩定工作;推廣套用地震科技成果,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
(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
(七)指導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
(八)承擔省地震局、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承擔本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訂與實施地震監測預報方案,提出本市地震預報意見;統一管理本市地震台網及信息系統的建設,保證地震觀測資料、觀測數據的及時上報;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執行本市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本市重點項目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標準;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本市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本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負責檢查、監督、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知識的宣傳教育,按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五)承擔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訂災區重建規劃;調查當地有感地震和落實地震異常,及時處理地震謠言、地震誤傳等突發事件,做好社會穩定工作;推廣套用地震科技成果,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
(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
(七)指導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
(八)承擔省地震局、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圖信息
地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郊區長安西路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