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活得好嗎》內容簡介:人除了“生老病死”的自然生命以外,還有一條“安身立命”的無形生命,現代人“活”的其實正是這“無形生命”。而就是對這無形生命的察覺,讓作者漸漸清楚地意識到,必須要用“法律去養生”,由此建立了“法律養生學”。而如何用法律去養護好我們的無形生命呢,就是融入肉身養身的思想,用法律的思維、理念和方法養護生存和命運及人無形生命的健康,使人的一生能夠達到安全、自由、平順的彼岸。《你活得好嗎》提出了一種全新的“法律養身”理念和一套系統的方法,視角和立意獨特,很具啟發意義。
基本介紹
- 書名:你活得好嗎:法律養生讓生命無憂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頁數:228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大學出版社
- 作者:錢衛清
- 出版日期:2013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301223080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你活得好嗎》編輯推薦:1.此書創造性地提出了法律養生的概念,指出人不僅要養護健康的有形生命,更要養護有所作為的無形生命——人作為社會角色所謂系的種種關係,只有無形生命養護得好,才能獲得人之所以為人的真正價值和尊嚴。用法律養生,就是用“法”去養護人的“無形生命”,內修心法,外遵社會良法,收束貪慾和惡念,觀照省察心念,使思維和行為突破由社會的局限和人性的弱點所鑄造的不良慣性,實現內有正氣充盈,外在行為合乎社會的法度和倫理的準則,最終擁有健康、快樂的人生。
2.《你活得好嗎》所引用的很多案例發人深省,所講的道理也言之成物,言之有理,是閱歷豐富、人情通達、富於智慧的成功人士的識見、心得、修為、思想的提煉和總結,值得一讀。
2.《你活得好嗎》所引用的很多案例發人深省,所講的道理也言之成物,言之有理,是閱歷豐富、人情通達、富於智慧的成功人士的識見、心得、修為、思想的提煉和總結,值得一讀。
作者簡介
錢衛清,亞洲規模最大律師事務所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著名律師。
圖書目錄
序1
第一章發現無形生命,重修養生學
一、養生思想產生的根源
二、病的根本原因在於不能及時適應變化
三、人會生病,社會也會病
四、人活的就是無形生命
五、法律養生就是維護無形生命的健康
六、解構無形生命,重塑健康概念
第二章通往成就與幸福之路從養心開始
一、扭轉慣性,找到通往成就與幸福之路
二、從念頭到行為的剎那決定了命運
三、覺察是“心法”產生的開始
四、法守護“信”,守護人與人的穩固關係
五、“心法”是人的文明化表現
六、心法的修煉就是法律養生的內容
第三章從養護關係入手,讓無形生命健康
一、信念決定命運,心念決定發生
二、關係是創造人生的焦點
三、財富也是“關係”
四、無形生命的成敗在於關係是否“匹配”且“合法”
五、法律實現關係的匹配與穩定
六、讓法律形式回歸保護“關係”的本質
七、情·理·法是關係的本質規則
八、心法的空間應建立在“情·理·法”基礎上
第四章法的智慧讓你活得更好
一、如何用法的智慧來養護生命?
二、自覺才養生,被迫會吃苦
三、在情、理、法的空間中擇“中”而行
四、養生的最高境界是什麼?
五、改變命運一切在現在
六、養生就是換一種活法
第五章無形生命健康的重點是處理好與錢或權的關係
一、錢的本質是義務,權的本質是承擔
二、為什麼我們與權或錢的關係如此糾結?
三、無論是錢,還是權,都應該在法律框架下運行
四、法的精神是養生的
五、我們為何要在與錢與權的關係中贖身
六、有權有錢並非自由
七、一輩子為了錢是不值得的
第六章換一種想法,讓命運變得更好
一、吸取教訓,讓自己變得更好
二、遭遇“手術”有多苦
三、生活的有情,不能離開法律養生
四、要善用法律程式來養生
五、法眼中無形生命的界定
第七章法人的健康與養生
一、企業家和企業應如何養生
二、企業家的自我保護才是王道
三、企業家與企業應該各自養生
四、資金如血液,企業融資多“併發症”
五、再忙也要忙法律,再窮不能窮養生
六、控股權與控制權要一致
七、要用生命的視角對待企業的界定、擴展與傳承
八、企業病如何診治
第八章“男一號”用法律防身,不要入獄去“養生”
一、官員的法律養生,何處是岸?
二、官場有巨大的慣性
三、官運就是法的選擇
四、做官要敬畏手中的權力
五、官員“法”修行
第九章生命法學,讓無形生命更精彩
一、解析生命的元素
二、社會法律系統是生命之天地
三、有法的“火”煅造生命,無法的“火”毀滅生命
四、法如水之平
五、法猶如空氣讓人自由呼吸
六、法構築屬於自己的生命空間
七、現代社會與企業組織的“地火水風空”法系統
附錄一法律養生圖解
附錄二企業無形生命健康評測體系
第一章發現無形生命,重修養生學
一、養生思想產生的根源
二、病的根本原因在於不能及時適應變化
三、人會生病,社會也會病
四、人活的就是無形生命
五、法律養生就是維護無形生命的健康
六、解構無形生命,重塑健康概念
第二章通往成就與幸福之路從養心開始
一、扭轉慣性,找到通往成就與幸福之路
二、從念頭到行為的剎那決定了命運
三、覺察是“心法”產生的開始
四、法守護“信”,守護人與人的穩固關係
五、“心法”是人的文明化表現
六、心法的修煉就是法律養生的內容
第三章從養護關係入手,讓無形生命健康
一、信念決定命運,心念決定發生
二、關係是創造人生的焦點
三、財富也是“關係”
四、無形生命的成敗在於關係是否“匹配”且“合法”
五、法律實現關係的匹配與穩定
六、讓法律形式回歸保護“關係”的本質
七、情·理·法是關係的本質規則
八、心法的空間應建立在“情·理·法”基礎上
第四章法的智慧讓你活得更好
一、如何用法的智慧來養護生命?
二、自覺才養生,被迫會吃苦
三、在情、理、法的空間中擇“中”而行
四、養生的最高境界是什麼?
五、改變命運一切在現在
六、養生就是換一種活法
第五章無形生命健康的重點是處理好與錢或權的關係
一、錢的本質是義務,權的本質是承擔
二、為什麼我們與權或錢的關係如此糾結?
三、無論是錢,還是權,都應該在法律框架下運行
四、法的精神是養生的
五、我們為何要在與錢與權的關係中贖身
六、有權有錢並非自由
七、一輩子為了錢是不值得的
第六章換一種想法,讓命運變得更好
一、吸取教訓,讓自己變得更好
二、遭遇“手術”有多苦
三、生活的有情,不能離開法律養生
四、要善用法律程式來養生
五、法眼中無形生命的界定
第七章法人的健康與養生
一、企業家和企業應如何養生
二、企業家的自我保護才是王道
三、企業家與企業應該各自養生
四、資金如血液,企業融資多“併發症”
五、再忙也要忙法律,再窮不能窮養生
六、控股權與控制權要一致
七、要用生命的視角對待企業的界定、擴展與傳承
八、企業病如何診治
第八章“男一號”用法律防身,不要入獄去“養生”
一、官員的法律養生,何處是岸?
二、官場有巨大的慣性
三、官運就是法的選擇
四、做官要敬畏手中的權力
五、官員“法”修行
第九章生命法學,讓無形生命更精彩
一、解析生命的元素
二、社會法律系統是生命之天地
三、有法的“火”煅造生命,無法的“火”毀滅生命
四、法如水之平
五、法猶如空氣讓人自由呼吸
六、法構築屬於自己的生命空間
七、現代社會與企業組織的“地火水風空”法系統
附錄一法律養生圖解
附錄二企業無形生命健康評測體系
序言
為什麼提出法律養生
“法律養生”(用法的智慧養護生存和命運)是我從切身經歷中體悟出來的。
我的一位同學,由於詐欺罪被判了無期徒刑,保外就醫出獄之後我去看望他,對他的境遇感到十分惋惜。十多年後他出獄時身體已經非常差了:五十多歲的人,如同七八十歲的老人一般。監獄本不是“養生”的地方,而且服刑期間他心中充滿愧疚,日夜後悔他是如何在風光一時之後,親手斷送了家人一生的幸福。而另一個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在某市市委書記的位置上被查處,在他得悉自己被判了無期徒刑那天,一夜白頭。
人生的遭遇,有時會為肉身帶來苦難,這對健康的影響是“可見”的;而精神上的打擊則會以另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方式,加倍摧毀人的生理機能。心志對肉身的摧殘,日復一日,人們感覺不到,只有當極端的事例發生,我們才震驚地發現“生存狀態”決定著我們的生命機能。
養生,其實是一種活法。
我們是怎么活的?是否憂恐思慮,是否嫉恨難消?
我們活成什麼樣了?是心安理得,還是擔驚受怕?
在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病”存在。我們都有驚恐、擔憂、畏懼、迷惑的時候,也有得意忘形的時候。每時每刻,這些病態的感受會忠實地被我們的肉身記錄下來,使生命緊張消耗,積毀成疾,衰敗枯萎。然而我們大部分人都沒有意識到“病”的存在,任由寶貴的生命活力加速逝去,任由殫精竭慮積累的財產加速成為遺產。
如果一個人的行為,都有章法、法度,意味著這個人的生命必然處於一個良好的狀態。行為有法度,別人就會對你有把握,樂於與你建立關係;一個人身上維繫的關係好了,親情關係親密了、商業關係穩固了、同事關係融洽了,這個人的生命狀態就會好起來。
人“活”的“生命”,就是身上維繫的種種關係。這些關係若都美好,呼吸都會笑。因此大家都重視“養生”,而“生命”在哪裡?就是這些關係的凝結,這就是我們全部的生命。我們的喜怒哀樂倚賴於這些關係,我們的身體健康也一樣倚賴於這些關係。這才是我們生活中要努力照看的生命,是我們的“無形生命”。
所以“養生”不僅是養健康的有形生命,還要養“有所作為”的無形生命。在商業社會中,依靠無形生命的成就,才能獲得生命所需的衣食住行以及繁衍生息。大部分人只是沒有意識到,在現代社會,其實我們活的是“無形生命”。
貼近生命,去思索生命,對於金錢、財富、成就、人生的意義,會有不一樣的看法。肉體生命之外,人另有一條精神生命,由我們的社會角色決定,存在於我們的思想和記憶中,是我們所在的社會關係的凝結。親人、朋友、商業夥伴,甚至對手與敵人,都是這一無形生命的一部分。無形生命也有新陳代謝,從小到大,朋友群體在變、商業夥伴在變化……不過,生命中分享血緣關係的親人卻很少發生變化,這是無形生命的核心部分。
人。有責任照看好自己,否則就會給親人帶來不幸。然而,很少有人關心自己生命的狀態,對著鏡子問問自己:看看你現在活成什麼樣了?你的生命中有沒有焦慮?為什麼焦慮?有沒有隱患?你睡得安穩嗎?你的行為安全嗎?你做事情是否都經過了深思熟慮,還是輕率而為?你所有的決定,有沒有一定的法度?你所有的行動,有沒有一定的章法?
我們每一個“自己”都是支撐起世界一角的“唯一”。這一點是我在與死神“近距離接觸”的經歷中體會出來的。
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開戰時,我正在部隊服役。真正的交戰中,我所在的高炮部隊並沒有開炮,但是與槍桿子打交道,卻終有機會接近了死亡。那是一個晚間,兩個新兵和老兵一道站崗,向老兵討教怎么用槍,三個人一起擺弄。我正在聚精會神地看,突然一團火向我衝來,只聽到“砰”的一聲,瞬間我就愣住什麼也不知道了——子彈穿過我的襯衫,在衣服上留下了兩個洞,而我竟然沒有受傷。“失之毫釐”,與死亡擦肩而過。
1983年,我在基層法院刑庭工作時,全國開展了“嚴打”刑事犯罪鬥爭,執行死刑的許可權下放到基層法院,我親眼目睹了20多個青年犯人被槍決。強大的社會動員與聲勢浩大的“運動”能夠使許多人的命運在一夜間被改變,人的生命、命運與法律到底是一種什麼關係?這一問題困擾我多年。
逐漸走過中年,身在法律界,看慣人生無常,回想起那一槍,驚覺生命如此脆弱。如果當時子彈偏一點,我,作為兒子的父親,當事人的代理人,失去了承載我之為我的這個軀殼,我會不存在,而社會的某一個角落也會發生一點微妙的改變。如果不是我,我的當事人的命運必會變化;而若丈夫不是那個丈夫,父親不是那個父親,就不會有現在的兒子,許多人的命運就會發生變化。
我,是如此脆弱,如此有限;但同時又如此關鍵,影響著一連串關係的變化。這些變化對整個世界來講微不足道,但是對於特定關係中的人們,我則是他們的全部。
生死有時只是一線之隔,善待生命,不要等到一切來不及。
為了錢,為了權,為了色,為了刺激,許多人要今天不要明天,要自己不顧別人,實施著極端的行為,衝破了各種底線。心中無法度,最終法律來收場。當一個人要進監獄“養生”的時候,生命狀態也就不值一提了。
一個人不論做了什麼錯事,身上維繫著親、友情義是不會改變的,於是一個人的麻煩,變成了親友的負擔,全家上下齊奔走,拯救他於水火。因為一個人縱使對於世界什麼都不是,對於某些人來講,卻是生命的全部——從無形生命的角度看,他人的命也是我們的命,我們的命也是別人的命,生命是這樣交融著,善待自己就是善待親人;善待生命,就是讓行為有法度,不要逾越法的底線。
人的“失足”,往往是求財的道路上不擇手段所致。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錢”是一件讓人歡喜讓人憂的東西,在現代社會,它是生存所依,地位所系,誠實地說我們都離不開錢。許多人在追逐“錢”,但是其實不知道“錢”究竟是什麼,應該如何得到錢。
我聽過這樣一種說法:“錢”字,它的字源是“左邊金字旁,右側兩個戈”,戈是武器,那這個“錢”字何解?就是為了塊金子兩個人真刀真槍打起來了,所以“錢”是從別人手裡搶來的。
我本人就姓錢,究竟“錢”是什麼意思?錢:古作“泉”,“其藏日泉,其行日布。取其流行無不編也”。原來“錢”就是流通之意,無處不在,滲透於任何地方。想來“錢”的最初形式並非“金”,也不是“金屬”,而是貝殼、皮毛之類,所以它的字源當然不可能是“為了錢真刀真槍打起來”的意思。“法律”也是一樣。“法”與“錢”的字源是有親緣的。法,最初寫法很複雜,寫作“□”。“□”是一隻傳說中獨角的神獸,在法庭上它來做裁判,認為誰做了壞事,就拿角頂他,這個人就要受懲罰。所以“□”的形意解讀是“其平如水,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法”與“錢”占了“水”的兩個性質:一是平;二是無處不在。“律”作為“法”的表現形式,如“唐律”,“大明律”,是懲惡揚善,達到“公平”的手段。“錢”其實是公平的,它流到哪裡,意味著這個地方創造出來了價值。錢和法都是實現公平分配的手段。
“錢”是清白的,要完成人與錢的關係,就要捍衛錢的清白。一個人有了錢不是終點,要清清白白,安枕無憂才是養生的境界。錢的清白,是用法律的標準衡量的,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經濟法、國際法等等。
社會有“法”,人心也要有“法”。“法”有兩個層面的內容:一是自然界的法,可以通過科學研究去窮盡認知;一是“人”本身的法,幾千年來智慧先哲通過“內觀”去認知。這兩個“法”都是天道有常的“常法”。而由人構成的社會卻是在不斷的進化中,社會的法卻是在不斷變動之中的。每個人在觀察社會的法的時候,會在自己心中也形成一定的“法”,每個人的行為的理由都植根在這因人而異的“心法”中,心法化為行動,就決定了每個人不同的命運。
無形生命的幸福安樂,來自於行為的法度;行為的法度,來自於內心的法度。找到這個根源,我們就知道要治焦慮病、浮躁病;治人心病、社會病,切入點就是要形成“內心的法度”,才能搞定事情,才能幸福安樂。
那么“法度”從哪裡來?“法度”是不是就是法律?這並不一定。法律有“良法”和“惡法”,而“法度”因人而異,不同的人選取不同的“度”。
我舉一個“惡法”的例子。
“文化大革命”時期我的父親任“保衛部長”,是相當於政法委書記的一個職務;各種“反革命”和“普通”犯人,都要經父親這裡處理。常說“法不容情”,我卻從父親那看到“法必容情”。我的父親在他的位置上,做了許多合情理不合“政治”的事情。曾經有一位國小教師,在一個下雨天,用報紙包著布鞋,換上雨鞋回家,結果萬萬沒想到的是,用來包鞋的報紙上印著毛主席像,被雨淋濕了還弄破了。就這樣這個教師被抓起來沿街批鬥,被打成現行反革命。那家人與我家素昧平生,輾轉找到家裡來,哀求我父親幫忙。在那個人人自危的年代裡,反革命的邊是誰都不敢沾的。我父親竟然親自出面審問那個“犯人”,把案件壓了下去。
如果用“惡法”來養心、養生,培育出來的恐怕個個都是妖魔鬼怪,世界將是群魔亂舞。真正的“法”與“律”,是來自於人心、來自於人性善的要求,是人類世世代代約定俗成的規則,是凝結的智慧。
法本來源於情理,不合情理的法,執行中會滋生亂象,無法收拾,無從控制。惡法橫行時。人像一顆塵土,命運如風雨飄搖。
所以,每個人都不能認為法律、法治是與自己無關的事情。如果你不關心法律,就是不關心自己,就等於拋棄了自己的子孫後代。
養護“心法”,“養”的是無形生命,“修”的是心中的“法修為”。“法律養生”就是融入肉身養身的思想,用法律的思維、理念、方法處理身周關係,讓心靈有情亦有法,行為循法亦有度,使人的一生安全、自由、平順。
錢衛清
2013年2月15日
“法律養生”(用法的智慧養護生存和命運)是我從切身經歷中體悟出來的。
我的一位同學,由於詐欺罪被判了無期徒刑,保外就醫出獄之後我去看望他,對他的境遇感到十分惋惜。十多年後他出獄時身體已經非常差了:五十多歲的人,如同七八十歲的老人一般。監獄本不是“養生”的地方,而且服刑期間他心中充滿愧疚,日夜後悔他是如何在風光一時之後,親手斷送了家人一生的幸福。而另一個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在某市市委書記的位置上被查處,在他得悉自己被判了無期徒刑那天,一夜白頭。
人生的遭遇,有時會為肉身帶來苦難,這對健康的影響是“可見”的;而精神上的打擊則會以另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方式,加倍摧毀人的生理機能。心志對肉身的摧殘,日復一日,人們感覺不到,只有當極端的事例發生,我們才震驚地發現“生存狀態”決定著我們的生命機能。
養生,其實是一種活法。
我們是怎么活的?是否憂恐思慮,是否嫉恨難消?
我們活成什麼樣了?是心安理得,還是擔驚受怕?
在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病”存在。我們都有驚恐、擔憂、畏懼、迷惑的時候,也有得意忘形的時候。每時每刻,這些病態的感受會忠實地被我們的肉身記錄下來,使生命緊張消耗,積毀成疾,衰敗枯萎。然而我們大部分人都沒有意識到“病”的存在,任由寶貴的生命活力加速逝去,任由殫精竭慮積累的財產加速成為遺產。
如果一個人的行為,都有章法、法度,意味著這個人的生命必然處於一個良好的狀態。行為有法度,別人就會對你有把握,樂於與你建立關係;一個人身上維繫的關係好了,親情關係親密了、商業關係穩固了、同事關係融洽了,這個人的生命狀態就會好起來。
人“活”的“生命”,就是身上維繫的種種關係。這些關係若都美好,呼吸都會笑。因此大家都重視“養生”,而“生命”在哪裡?就是這些關係的凝結,這就是我們全部的生命。我們的喜怒哀樂倚賴於這些關係,我們的身體健康也一樣倚賴於這些關係。這才是我們生活中要努力照看的生命,是我們的“無形生命”。
所以“養生”不僅是養健康的有形生命,還要養“有所作為”的無形生命。在商業社會中,依靠無形生命的成就,才能獲得生命所需的衣食住行以及繁衍生息。大部分人只是沒有意識到,在現代社會,其實我們活的是“無形生命”。
貼近生命,去思索生命,對於金錢、財富、成就、人生的意義,會有不一樣的看法。肉體生命之外,人另有一條精神生命,由我們的社會角色決定,存在於我們的思想和記憶中,是我們所在的社會關係的凝結。親人、朋友、商業夥伴,甚至對手與敵人,都是這一無形生命的一部分。無形生命也有新陳代謝,從小到大,朋友群體在變、商業夥伴在變化……不過,生命中分享血緣關係的親人卻很少發生變化,這是無形生命的核心部分。
人。有責任照看好自己,否則就會給親人帶來不幸。然而,很少有人關心自己生命的狀態,對著鏡子問問自己:看看你現在活成什麼樣了?你的生命中有沒有焦慮?為什麼焦慮?有沒有隱患?你睡得安穩嗎?你的行為安全嗎?你做事情是否都經過了深思熟慮,還是輕率而為?你所有的決定,有沒有一定的法度?你所有的行動,有沒有一定的章法?
我們每一個“自己”都是支撐起世界一角的“唯一”。這一點是我在與死神“近距離接觸”的經歷中體會出來的。
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開戰時,我正在部隊服役。真正的交戰中,我所在的高炮部隊並沒有開炮,但是與槍桿子打交道,卻終有機會接近了死亡。那是一個晚間,兩個新兵和老兵一道站崗,向老兵討教怎么用槍,三個人一起擺弄。我正在聚精會神地看,突然一團火向我衝來,只聽到“砰”的一聲,瞬間我就愣住什麼也不知道了——子彈穿過我的襯衫,在衣服上留下了兩個洞,而我竟然沒有受傷。“失之毫釐”,與死亡擦肩而過。
1983年,我在基層法院刑庭工作時,全國開展了“嚴打”刑事犯罪鬥爭,執行死刑的許可權下放到基層法院,我親眼目睹了20多個青年犯人被槍決。強大的社會動員與聲勢浩大的“運動”能夠使許多人的命運在一夜間被改變,人的生命、命運與法律到底是一種什麼關係?這一問題困擾我多年。
逐漸走過中年,身在法律界,看慣人生無常,回想起那一槍,驚覺生命如此脆弱。如果當時子彈偏一點,我,作為兒子的父親,當事人的代理人,失去了承載我之為我的這個軀殼,我會不存在,而社會的某一個角落也會發生一點微妙的改變。如果不是我,我的當事人的命運必會變化;而若丈夫不是那個丈夫,父親不是那個父親,就不會有現在的兒子,許多人的命運就會發生變化。
我,是如此脆弱,如此有限;但同時又如此關鍵,影響著一連串關係的變化。這些變化對整個世界來講微不足道,但是對於特定關係中的人們,我則是他們的全部。
生死有時只是一線之隔,善待生命,不要等到一切來不及。
為了錢,為了權,為了色,為了刺激,許多人要今天不要明天,要自己不顧別人,實施著極端的行為,衝破了各種底線。心中無法度,最終法律來收場。當一個人要進監獄“養生”的時候,生命狀態也就不值一提了。
一個人不論做了什麼錯事,身上維繫著親、友情義是不會改變的,於是一個人的麻煩,變成了親友的負擔,全家上下齊奔走,拯救他於水火。因為一個人縱使對於世界什麼都不是,對於某些人來講,卻是生命的全部——從無形生命的角度看,他人的命也是我們的命,我們的命也是別人的命,生命是這樣交融著,善待自己就是善待親人;善待生命,就是讓行為有法度,不要逾越法的底線。
人的“失足”,往往是求財的道路上不擇手段所致。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錢”是一件讓人歡喜讓人憂的東西,在現代社會,它是生存所依,地位所系,誠實地說我們都離不開錢。許多人在追逐“錢”,但是其實不知道“錢”究竟是什麼,應該如何得到錢。
我聽過這樣一種說法:“錢”字,它的字源是“左邊金字旁,右側兩個戈”,戈是武器,那這個“錢”字何解?就是為了塊金子兩個人真刀真槍打起來了,所以“錢”是從別人手裡搶來的。
我本人就姓錢,究竟“錢”是什麼意思?錢:古作“泉”,“其藏日泉,其行日布。取其流行無不編也”。原來“錢”就是流通之意,無處不在,滲透於任何地方。想來“錢”的最初形式並非“金”,也不是“金屬”,而是貝殼、皮毛之類,所以它的字源當然不可能是“為了錢真刀真槍打起來”的意思。“法律”也是一樣。“法”與“錢”的字源是有親緣的。法,最初寫法很複雜,寫作“□”。“□”是一隻傳說中獨角的神獸,在法庭上它來做裁判,認為誰做了壞事,就拿角頂他,這個人就要受懲罰。所以“□”的形意解讀是“其平如水,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法”與“錢”占了“水”的兩個性質:一是平;二是無處不在。“律”作為“法”的表現形式,如“唐律”,“大明律”,是懲惡揚善,達到“公平”的手段。“錢”其實是公平的,它流到哪裡,意味著這個地方創造出來了價值。錢和法都是實現公平分配的手段。
“錢”是清白的,要完成人與錢的關係,就要捍衛錢的清白。一個人有了錢不是終點,要清清白白,安枕無憂才是養生的境界。錢的清白,是用法律的標準衡量的,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經濟法、國際法等等。
社會有“法”,人心也要有“法”。“法”有兩個層面的內容:一是自然界的法,可以通過科學研究去窮盡認知;一是“人”本身的法,幾千年來智慧先哲通過“內觀”去認知。這兩個“法”都是天道有常的“常法”。而由人構成的社會卻是在不斷的進化中,社會的法卻是在不斷變動之中的。每個人在觀察社會的法的時候,會在自己心中也形成一定的“法”,每個人的行為的理由都植根在這因人而異的“心法”中,心法化為行動,就決定了每個人不同的命運。
無形生命的幸福安樂,來自於行為的法度;行為的法度,來自於內心的法度。找到這個根源,我們就知道要治焦慮病、浮躁病;治人心病、社會病,切入點就是要形成“內心的法度”,才能搞定事情,才能幸福安樂。
那么“法度”從哪裡來?“法度”是不是就是法律?這並不一定。法律有“良法”和“惡法”,而“法度”因人而異,不同的人選取不同的“度”。
我舉一個“惡法”的例子。
“文化大革命”時期我的父親任“保衛部長”,是相當於政法委書記的一個職務;各種“反革命”和“普通”犯人,都要經父親這裡處理。常說“法不容情”,我卻從父親那看到“法必容情”。我的父親在他的位置上,做了許多合情理不合“政治”的事情。曾經有一位國小教師,在一個下雨天,用報紙包著布鞋,換上雨鞋回家,結果萬萬沒想到的是,用來包鞋的報紙上印著毛主席像,被雨淋濕了還弄破了。就這樣這個教師被抓起來沿街批鬥,被打成現行反革命。那家人與我家素昧平生,輾轉找到家裡來,哀求我父親幫忙。在那個人人自危的年代裡,反革命的邊是誰都不敢沾的。我父親竟然親自出面審問那個“犯人”,把案件壓了下去。
如果用“惡法”來養心、養生,培育出來的恐怕個個都是妖魔鬼怪,世界將是群魔亂舞。真正的“法”與“律”,是來自於人心、來自於人性善的要求,是人類世世代代約定俗成的規則,是凝結的智慧。
法本來源於情理,不合情理的法,執行中會滋生亂象,無法收拾,無從控制。惡法橫行時。人像一顆塵土,命運如風雨飄搖。
所以,每個人都不能認為法律、法治是與自己無關的事情。如果你不關心法律,就是不關心自己,就等於拋棄了自己的子孫後代。
養護“心法”,“養”的是無形生命,“修”的是心中的“法修為”。“法律養生”就是融入肉身養身的思想,用法律的思維、理念、方法處理身周關係,讓心靈有情亦有法,行為循法亦有度,使人的一生安全、自由、平順。
錢衛清
2013年2月15日